向明军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畜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多年来,苍溪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畜牧产业发展,将健康养殖产业列为“三个百亿产业”之一,成功创建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县”“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在推进产业发展过程中,县委政府又先后出台系列奖补政策,确保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种畜场或繁育场、严格母牛引种补助、减少畜牧科技培训次数和提高培训质量”等三个方面的建议,我局经过认真梳理总结,提出以下落实意见。
一、关于建立种畜场或繁育场的建议
目前,在生猪方面我县已建有年提供种猪1万头以上的天兆种猪场1个,由温氏苍溪公司负责建设的年提供60万头优质仔猪繁育场4个,其中2个仔猪繁育场已建成投产,年可提供仔猪20万头以上;在肉牛方面建有一级种牛场1个,母牛繁育场2个,年可提供优质种牛500头和繁育优质育肥牛2000头以上;在肉羊方面建有一级种羊场1个,年可提供优质种羊1000头以上;对于快速发展的健康养殖业,现有种畜禽场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新建成肉牛繁育场3个、肉羊繁育场2个,种鸡场1个,商品鸡繁育场2个。通过种畜禽场、繁育场的建成投产,逐步减少在县外、省外引种的频次,降低在外引种所带来的疫病、应激等风险。
二、关于严格母牛引种补助的建议
2016年和2017年我县在养殖业发展方面陆续出台了《苍溪县肉牛羊土鸡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等奖补文件,明确了肉牛引种的奖补条件和奖补标准,在验收时必须提供六个方面的引种手续,其中引进的种牛必须来自一级以上的种畜禽场作为必备手续,以此保证引种质量,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给予母牛引种补助。后期,我局将建议县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本县种牛场和繁育场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外引进的种牛,严格引种手续、引种质量和补助标准,确保补助发挥实效,促进产业发展。
三、关于减少畜牧科技培训次数和提高培训质量的建议
现代畜牧产业持续发展,离不开对养殖业主和科技人员的技术培训。我局每年都制定有科技培训方案,依据方案要求从省市聘请行业专家或教授集中开展对全县养殖业主和基层技术人员培训,一般生猪培训2期,肉牛羊培训2期,土鸡培训2期。各乡镇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主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培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下一步,我局将优化培训方案,适当减少对稳定产业发展的培训频次,加大对主导产业发展的培训力度,聘请专业院校的专家教授培训,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请当地行业内的养殖土专家讲解养殖实用技术或开展养殖经验交流活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范毅邦 联系电话:0839—5222981
苍溪县农业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