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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9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8-07-25 字体: [ ]

彭文杰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强化渔政执法能力,保护渔业资源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函复如下:

渔政执法职能是2015年底从水务系统划转我局。两年多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渔政执法工作,迅速配备执法人员,增加执法设备,与公安、海事等部门配合联动,查处了一系列渔业违法案件。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渔政管理队伍不断完善

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水产业发展的意见》(苍府发〔2016〕19号)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产渔政工作的通知》(苍府办发〔2016〕3号)精神,全县的水产发展和队伍建设逐步规范和完善。截至目前,县水产渔政管理局在职人员6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各乡镇均落实有2名水产渔政管理员,专人专班推进水产渔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强

通过项目争取和整合资金,对县级水产渔政管理部门配备了渔政执法艇2艘,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应急救援、电脑、打印、监控等设施设备若干,调查取证、办公等水平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加强对乡镇水产渔政部门建设,分批逐步完善执法、办公、应急等设施设备。

三、渔政管理成效显著提高

(一)资源养护成效明显。一是禁渔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苍府通〔2017〕3号),印发全县进行张贴。二是县、乡、村分别召开禁渔会议,落实管护责任。三是在县电视台每晚黄金时段8点30分和10点滚动播出禁渔通告。四是出动视频宣传车和渔政执法艇,集中在县城区、重要河段、主要场镇进行流动宣传;在集贸市场、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书写、悬挂禁渔标语300余幅;向渔船主、乡村组干部、养殖大户、机关干部发送禁渔短信2.5万条次,制作转发禁渔微信3条。五是累计向天然水域投放各类名优土著鱼苗150多万尾,渔业资源得到恢复性增长。

(二)加强渔船规范管理。一是创造性的提出了禁渔期“集中停靠、统一上锁”,禁渔期内所有办证渔船一律沿江分段停靠到指定泊位,统一加链上锁由专人监管。二是严格船舶检验,对全县渔业船舶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合格渔业船舶责令限期整改。至6月底,已进行渔船安全检查780艘(次),其中有安全隐患船舶78艘,已技改达标45艘,正在技改33艘。三是结合“三证合一”改革,所有渔业船舶完善档案资料、一律办理新证、安装船铭牌。四是对船员进行了规范培训考试,办理了船员证。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完善了全县渔政船舶GPS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每艘渔船安装了GPS,实时监控每一艘渔船的动态,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全面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具体承担了全县“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起草出台了通告、印发了文件、筹备召开了2次县级专题会议、统筹组织了6次专项督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助配合乡镇开展了5次集中执法。截至目前,清理“三无”船舶471艘,其中:拆解销毁257艘、申办生产用船49艘、申办养殖用船69艘、落实专地存放管控90艘、出售外县6艘,最大限度的消除了水上安全生产隐患。

(四)全面加强渔政执法。一是严格查处渔业违法案件。仅2018年上半年,全县共出动执法车105辆次、执法船61艘次,出动执法人员965人/次,共收缴网具55张(个),收缴渔获物45公斤,立案查处9起涉渔违法人员9人,收缴罚没收入1.75万元。二是严格开展泥鳅党专项整治和禁渔期对钓鱼人员的劝导工作,全县在禁渔期间,共劝离天然水域钓鱼人员380余人次。

按照全市上半年通报的信访情况来看,广大市民高度关注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不断加强和完善渔政队伍建设,重点将在执法能力提升、执法人员规范管理、执法设备配置等方面弥不足补短板,力争用3—5年的时间让全县渔政队伍建设有一个质的飞跃,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苍溪作出更多贡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范毅邦  联系电话:0839—5222981

苍溪县农业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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