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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安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8-08-08 字体: [ ]

苍公建〔2018〕36号

杨建琼、苏勇、张晓燕、赵文才、赵伟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江南半岛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隐患整治情况

早在2017年6月8日,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举报投诉的荣新江南半岛小区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小区存在:室内消火栓无水枪水带,管网不通水,楼道多数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未进行消防验收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针对上述隐患问题,消防大队依法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17〕第0116号)和《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2017〕第0069号),责令该小区立即整改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并督促其尽快办理消防验收手续。2017年6月20、21日,分别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成都仁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苍溪分公司负责人李方林和开发商---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冯小霞进行约谈并制作询问笔录。2017年6月21日,县政府安委会组织县住建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房管局、消防大队、陵江镇和成都任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苍溪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荣新江南半岛小区业主代表,在县安监局会议室召开荣新江南半岛小区电梯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协调会。2017年8月31日,消防大队组织县住建局、安监局、江南派出所、荣新集团代表、荣新江南半岛物业公司(任邦)法人和江南半岛小区物业现场负责人在消防大队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荣新江南半岛小区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推进会。2017年9月30日我局以苍公〔2017〕111号(《关于对荣江南半岛小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请示》)提请县人民政府将该小区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2017年10月29日县政府安委会以苍安委〔2017〕38号(《关于对荣新江南半岛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整治的通知》)将该小区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今年以来,我局与县消防大队进一步加大了现场督导检查力度,但该小区开发商都以濒临破产、人员变动、缺乏资金等问题为托词,整改缓慢。5月8日,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向开发商下达了《关于立即整改江南半岛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通知》(苍规建住发[2018]63号),要求该小区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5月9日,消防大队对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小区仍然存在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室内消火栓无水枪水带、未进行消防验收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后经多次督导和约谈,7月中旬,该小区的室内消火栓已通水有压力;物业管理部门从应急处置方面入手,配置了水带水枪、灭火器材等设施。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与消防大队一道联合住建等有关部门督促该小区的开发商、物业公司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明确告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要求该小区在隐患整改期间,加强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巡查和教育培训、演练,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杨雯钦    联系电话:5222019

苍溪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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