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公建〔2018〕39号
赵小莉、万勇、陈理、罗家湘、车秀琼、牛晓青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制定高层建筑防火预案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加强隐患的排查治理。一直以来,高层建筑是消防安全监管的重点之一,我县每年都要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遵照2017年7月7日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的安排部署,县公安消防大队及时制定印发了《苍溪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苍府办函〔2017〕127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这项历时一年(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过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固化提升四个阶段,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我县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整治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陵江镇江南半岛、幸福枫景、龙山镇的龙庆佳苑等高层建筑报请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对存在一般火灾隐患的责令即时或限期整改,督促指导各高层建筑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设备。
二、完善防火预案,开展教育演练。县消防大队对每幢高层建筑制定有灭火应急处置预案,按规定要求督促指导各高层建筑小区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加强“六熟悉”和联动(应急)演练。通过开放消防队(站)、现场授课演习、发放资料、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市民消防安全意识。督促指导有关乡镇、社区、高层建筑小区加强对住户的家庭防火知识和应急逃生技能的日常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在紧急状态下,群众应对有序,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添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县政府为县消防大队配置有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举高消防车和装备设施。各高层建筑小区也按照规定、结合实际配置了必须的灭火器材、自动控制系统等设施设备,以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四、强化主体责任和执勤战备。督促各高层建筑建设单位和物管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严格值班值守,切实做到对火灾等事故“早发现、早处置”。消防大队按照“接警处警快、调度出动快、到场展开快、指挥响应快”的要求,从思想、装备、人员、组织上积极做好高层建筑的应急准备,坚决守住高层建筑火灾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杨雯钦 联系电话:5222019
苍溪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