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勇、罗克良、李学才、寇永昭、罗聪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整治损毁村道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根据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溪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苍府发〔2008〕23号)规定:“县道的养护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乡道的养护管理由所辖乡镇政府负责;村道的养护管理由所辖村委会负责”、“村道的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费用由当地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自筹解决”。因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所筹集的资金不能满足破损村道及消除隐患的资金需要,为确保消除损毁村道安全隐患,我局将筹措一定的资金来弥补损毁村道的修复资金。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路面破损、路基垮塌等安全隐患路段维修整治资金的投入,并积极与相关乡镇做好对接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暂时不能修复的问题及时做好政策解答和解释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罗星波 联系电话:15883914057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