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东文、牟雪华委员:
你们在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整治三轮车运营乱象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近年来,县城区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的机(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和非法载人现象死灰复燃,特别是残疾人机(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区交通秩序,给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和城区秩序带来了诸多隐患,引起了政府和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
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了城区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我局会同县运管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住建城监大队、县市场监管局抽派专门执法力量,对县城区范围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的机(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和非法从事经营活动行为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2013年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一是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租用专业宣传车、便捷式喇叭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教育三轮车人员80余人次。二是加大巡查力度。执法人员采取昼夜轮班和错时巡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巡查,查扣机(电)三轮车41辆。三是从严处理。按照“两承诺一监管”的处理机制,对查扣的机(电)三轮车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扎实宣传教育和强有力的整治工作,给县城区机(电)动三轮车人员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11名三轮车人员现已放弃使用机(电)三轮车,另谋职业,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由于县城区机(电)动三轮车人员多为残疾人或经济困难群体,整治难度较大,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县城区交通秩序良好。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李松 联系电话:15583184111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