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赵文才、赵伟、苏勇、李祝园、杨卉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长途客运站征地后,不建修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认真研究落实,现将第39号建议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长途客运站项目基本情况
长途客运站项目宗地位于陵江镇江南城区群辉社区一组,净用地面积3102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出让期限40年。该宗地于2017年1月13日挂牌出让给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出让价款为2017.00万元,该单位与我局于同年1月23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已开展的工作
该宗地出让后,因受我县铁路运输影响,汽车运输客源急剧下降,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拟将该宗地部分土地改变用途而迟迟未进行实质性开工建设。我局会同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多次对该宗地拟调整规划事宜进行了研究,一致认为,按我县城市规划该宗地不宜进行规划调整,并将相关意见报告省交通厅和市委市政府。针对该宗地未开工建设的实际情况,我局多次催促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对该出让地块进行建设,但该司一直未动工。2018年2月5日,我局依法以正式书面文件(苍国土资函[2018]9号)函告该公司立即对该宗地进行开工建设。
三、 存在的问题
(一)该宗地部分土地拟改变用途涉及规划调整,但一直未得到落实,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因此未开工建设,造成了土地闲置;
(二)该宗地迟迟不动工建设,地块内出现乱栽乱种现象,影响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下一步工作
(一)在规划调整未完成前,我局将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督促该公司动工建设,如该单位仍然置之不理,我局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53号令)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督促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对竞得的地块进行打围处理,并负责做好地块内的环境治理。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陶书奎,1398016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