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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8-08-31 字体: [ ]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龚大军、王在明、向明军、李凤勇、李仲良、李永翠、李明霞、李仕才、母霞、凡秀明、张绪乾代表:

您们在县十七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调整部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农户宅基地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认真研究落实,现将第29号建议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由于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纳入上图范围,所以农村村民建住宅在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内,且不占用永久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近年来,上级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较为充分满足了我县的农村村民建住宅的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的规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成果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内容,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在201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前已先行核定并上图入库、落地到户。按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严禁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

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根据2017年1月24日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苍溪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进行划定,在上图落地块时,充分征求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并派工作组到各乡镇,与各乡镇协商落实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障各乡镇重大项目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图上、落实到地块上;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收集各行业、各部门重大项目,努力保障了全县重大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将于今年开始,预计2020年完成。是否根据三调成果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将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对农户建房规划进行实地踏勘,由驻在地国土干部帮助选址,避让基本农田,并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解释、疏导工作。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陶书奎,1398016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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