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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8-08-17 字体: [ ]

梁晓玲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明确各地要统筹医疗服务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2015年以来,国务院、省、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分别出台了《苍溪县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苍溪县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苍溪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苍溪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2018-2020年)发展规划》《苍溪县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苍溪县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大力支持医养结合服务发展。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我县医养结合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二、关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建议。

我局在卫生和计生机构整合时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原计生站、养老院闲置资源建设康养基地,建设集村卫生室、日间照料中心为一体的村(社区)健康养老日间照料中心,集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为一体的乡镇医疗养老康复中心。2014年,县卫计局和县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农村敬老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苍民〔2014〕105号 ),五龙镇中心卫生院和浙水乡卫生院在全县率先试点,通过与敬老院的无缝衔接,开通了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加强日常健康检查,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及专业护理知识专题讲座,普及老年人健康及专业护理知识等综合措施,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机制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管理目标,有效降低老年人慢性病发病率、致残率、死亡率,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全县凡无能力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养老院、敬老院,均可与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签定医疗服务协议,以满足养老院、敬老院的医疗保健需求。

三、关于依托县级医疗机构解决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的建议。一是统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科学衔接,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体”。县人民医院与县社会福利院建立友好协作关系,充分利用福利院足够的床位和优美的环境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在该院建立医务室,开通福利院老年人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组建专业的老年疾病诊治与保健服务团队,开展健康检查、健康护理、疾病监测、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治疗,提升康养水平。拟规划投资1.5亿元的县人民医院赵公坝分院康养综合体正在加快建设。二是加强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大力支持县中医医院建设“康养园”。县中医医院在业务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组建了“康养园”, 设养老床位33张,开展集老年医疗康复、护理保健、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于一体的康养服务。目前床位入住率100%,社会效益良好。规划投资2.58亿元的县中医医院“康养苑”,已完成65亩土地划拨,即将完成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的护理院的建议。近年来我县大力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医康养产业,正逐步实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先后引进老百姓护理院、福昌中医疼痛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仁泰医院、仁信医院等多个医康养项目。同时,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疗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苍溪福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和苍溪老百姓养老院均按规定审批开办了医疗机构,实现了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深度融合。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吴从康,联系电话:13908126123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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