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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8-08-20 字体: [ ]

邢莉琼、罗来清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的问题。全县各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医院公示相关制度,将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具备的手续及报销范围在医院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也方便了患者报账。同时对于一般诊疗费的报账规定,基层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患者的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基金按每人每诊次补助10元;县级医疗机构收取9元的挂号费,其中,由医保基金补助6元,患者自付3元。

二、关于“分档制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问题。我县城乡医保从2007年起,实行全市统筹,根据广元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广元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分两个档次,第二个档次在报费时提高5%的报销比例。你们建议按总费用实行分档报销,目前政策暂不支持。

三、关于“加大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的问题。在每年新农合筹资缴费前,我县都将召开乡镇负责人会议,对新农合的政策进行宣传培训。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和印制宣传手册广泛进行宣传。各乡镇卫生院通过展板、召开乡村医生例会广泛宣传,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关于“加大医院监督管理力度”的问题。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的监管力度,县审计局定期开展对新农合基金报账情况的审计工作,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每年都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3年来共处理医疗机构20余家,处罚款50余万元。为强化医院监管,省卫计委在全省建立了“医疗三监管”平台,我县在今年6月底前已建立了覆盖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三监管”平台,开启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全方位监管。

五、关于“避免一人多卡现象”的问题。目前,患者在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就诊,只要持有一张“社保卡”就行了,不需要再持有其它卡。

六、关于“社保卡办理”的问题。目前,我县除贵商银行不能办理社保卡外,其他银行都能办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吴从康,联系电话:13908126123。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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