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注精神卫生,共建幸福家园”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精神卫生中心支持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围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既定目标,以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为切入点,以强化政府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服务网络、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救治管理、分级管控、监护责任等综合管控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有效减少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做法及成效得到省市充分肯定。但是,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指出的,当前我县精神卫生工作确实还存在管理服务能力还不高,部门配合力度还不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患者回归社会难,社会宣教形式单一、覆盖面窄、群众对精神疾病普遍存在认识误区和歧视现象等多方面问题,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规范管理率以及服药率均还较低。我局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和机构协调,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我县精神卫生工作:
一、进一步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活动,在苍溪电视台、政府网站以及“苍溪发布”、“健康苍溪”等公众平台播放精神卫生知识公益片,刊载“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根据广元市精神卫生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六进”活动的通知》(广精卫联办〔2017〕2号)要求,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六进”活动,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农村妇女、学生、职业人群、被监管人群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时报道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
二、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面客观反映县精神卫生中心现状,及时填报机构建设需求并纳入项目储备,采取争取中央项目、协商民营投资机构等方式,尽快争取到扩建业务用房、添置设施设备等所需资金,力争在2020年床位达到500张,以满足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需求。二是将根据国家对精神卫生机构人员配置要求及我县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通过编制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方式,将人员配置到位;通过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对现有人员开展转岗培训等方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现状;同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精神疾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对精神疾病的识别和管理能力。三是积极争取县编委支持,在县精神卫生中心增挂“苍溪县第五人民医院”,拓展充实该中心医疗业务功能,从而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请示已正式上报至县编委待审核。四是鉴于县精神卫生中心现址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居家治疗患者寻医问药颇为不易,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业务的服务可及性不够等现状,县卫计局正在规划该中心在县城区增设第二门诊,目前正积极协调该院借用原江南镇卫生院位于县城少屏路的空置业务用房开展精神卫生诊疗服务。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一是继续完善全县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主要职能、人员组成、工作规则及要求,强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及关爱帮扶工作。二是完善对各乡镇、各部门考评机制,加大考评力度。三是落实好分级管控,特别是危险性评估高、有暴力风险、曾经肇事肇祸、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病情反复、不配合治疗等情况的患者,有效发挥关爱帮扶小组和乡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作用,努力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隐患。目前由县综治委、县公安局牵头落实的“苍溪县重度精神病障碍患者‘一站式’管控平台”正在建设之中,建成后将实现全县精神障碍患者精细化管控和服务。
四、进一步落实好患者关怀救助政策
积极协调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根据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苍府发〔2016〕14号)精神,制定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工作具体方案,统筹落实“医保先报、民政救助、残联补充、以奖代补、财政兜底”的关怀救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者家庭的压力,保障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吴从康,联系电话:13908126123。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