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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8-08-20 字体: [ ]

文永胜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允许公立医院自主招聘医护人员的建设”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公立医院也应该象私立医院一样,根据自身需要自主招聘人员,上级行政部门不再限制人员招聘时间、人员数量、招聘条件等”、“医院要根据各个临床医技科室的需要及时招聘医护人员,满足临床需要”的建议。

1.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医院,不能完全等同于私立医院,根据有关规定,公立医院应当接受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根据有关规定,公立医院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内,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也可以自主确定招聘条件、时间和考试考核方式。但是,招聘方案应当经过主管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实施招聘;同时,主管部门负责拟聘人员审核确认和指导监督。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考核招聘,但须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二、关于“医院对招聘人员的待遇在人员招聘前可自行制定”的建议。

根据规定,县级公立医院可以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关于“医院和各科室要加强对招聘人员的考核,对工作不负责、服务态度差的人员,考核不合格,医院可随时辞退等”的建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工作不负责、服务态度差的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聘用(劳动)合同的约定,予以解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就医条件和环境。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吴从康,联系电话:13908126123。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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