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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民营经济办公室关于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9-08-26 字体: [ ]

邵敏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为指引,营造健康发展氛围的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措施。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地细化四川省20条措施、广元市90条措施,出台了苍溪县20条措施,确保政策稳定连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梳理评估我县已出台的投资促进政策,针对问题症结整合设计,着力政策资源整合,全面公布涉企政策清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企业减负政策、财政奖补政策等涉企政府信息集中公开,确保政策不截留、不打折、不走样。二是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对规上、限上重点民营企业,建立1-2家民营企业或行业协会(商会)由一名县领导、一个部门单位、一名具体责任人联系的制度,听取民营企业诉求,建立困难问题台账,逐一盯对、逐一研究、逐一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四个一”推进机制。即: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每季度由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的民营企业联席会,联系县领导每月实地调研走访一次民营企业,让民营企业家感受到政府关心支持,坚定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决心。

二、针对您提出的切实减税减负,解决融资瓶颈的建议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民营企业按上限享受增值税起征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实质性减税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可以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对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二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着力构筑“平等合作、恪守信用、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新型银企关系,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政银企担协同融资对接活动,进一步疏通民营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传导机制,了解企业金融需求,宣传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切实解决银行“不愿贷、不敢贷”和“不能贷、不会贷”问题。三是促进民企公平竞争。探索实行“容缺预审”制度,对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建立民营企业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为企业信用评级贷款和监管执法打下基础。

三、针对您提出的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议

一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认真落实《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措施(试行)》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度规范,建立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按照“更少干预、更多支持”的原则,变“干预”为“服务”。大力整治“股长经济”,建立民营企业评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纳入巡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纳入单位政治生态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到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引进高层人才、先进技术,加快上档升级,在县内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开设符合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的管理、技术课程。深入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提升本土人才“含金量”,定期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100余场次。三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创新权益的合法权益。建立民营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体检制度,设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进一步完善司法救济途径,充分关注债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好企业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工作,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依法慎用拘传羁押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积极通过债权转贷、债权转股等方式调解债权债务纠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苍溪县民营经济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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