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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09-03 字体: [ ]

侯艳玲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撂荒土地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我县作为深丘农业大县,全县农业人口64万,农户承包耕地93万亩(确权面积),人均耕地1.45亩,户均拥有承包耕地4至15亩,户均拥有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大部分地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差,受市场及自然灾害影响,农业效益比较低,农业收入逐渐不能满足大部分农户家庭生活基本需求,导致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撂荒土地现象时有发生。为改变这一状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土地监管。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于2003年7月28日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苍府发〔2003〕79号),对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依法引导农村土地使用权健康流转作出了具体工作安排;并于2009年3月28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苍委发〔2009〕7号),成立了苍溪县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制定了财政支持、信贷支持、建立风险保证金、加强补偿、优化基础设施、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完善社会保障等支持保障措施。

二、改善基础,提高利用

近年来,由于农村劳动力短缺,农业投入品价格攀升,农业生产比较效益持续低下,农民种粮积极性受挫。各级政府高度关注,县人民政府更是十分关切这一问题,对此提出了优化农业生产要素、加强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防止土地撂荒的重要措施。全县通过整合各部门资金,争取国家各项资金建设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19个;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对全县42.08万亩耕地的水渠、道路等进行了改善;通过小农水等水利设施建设、机耕作业道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持续改善我县耕地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高了耕地的生产条件。同时,由于耕作条件的改善,有业主不断到我县流转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减少了土地撂荒,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今后,我们将通过实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切实完善和提升田间基础设施,协助各涉农部门打捆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推进流转,减少撂荒

一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及农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500多家。制定奖补政策加大发展猕猴桃、健康养殖、中药材三大百亿产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效益,鼓励引进培育高端品种,发展高品质农产品,创建地域品牌。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科技部门认证的新建涉农联合实验室,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制定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业主给予每项1万元的奖励;对新增信息化硬件设施设备,用于数据采集、整理、分析、使用从而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管理水平,且运行1年以上的,给予新增设备投资总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投资建立有机农业生产基地200亩以上的业主,取得有机转换认证并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生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ISO22000)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减少撂荒土地。我县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指导,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并对全县各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和农经管理与信息员进行了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工作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汇编成册,下发至各乡镇村。由我局负责制定的土地流转合同范本,供全县土地流转参考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鉴证、备案,对单宗农村土地流转实行县、乡分级审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流转合同备案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各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加强各地的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对于部分农户撂荒土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农户耕种或者流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范毅邦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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