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波、谢军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统筹使用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壮大发展集体经济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2016年,省市开始将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纳入脱贫攻坚重要内容。2016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当年底前全市所有农村行政村必须建立起“一司两社”(村集体经营管理公司、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三种集体经济组织形态中选择一种)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市上要求每个村特别是省定贫困村必须以村为单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村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因此,包括我县在内的广元市所有县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均实行以村为单位独立发展模式。我县有214个省定贫困村,500多个非贫困村,几乎占据全市农村行政村数量的三分之一,由于县级财力困难,每个贫困村虽然获得30万的产业扶持基金,但是扣减贫困户户平3000元的产业扶持基金后,每个贫困村实际只有15万元左右资金专门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非贫困村获得的资金支持更少,平均每村约5万元。
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新生事物,各级一直在不断探索推进。通过近年的推进实践,我们发现村级集体经济搞“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发展模式不够理想,多次向市上作了反馈,并在实践中进行了调整优化。2018年以来,我们不再要求每个村都单独搞集体经济项目,鼓励采取强村带弱村、联村发展、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如,龙王镇采取入股建立温氏托养场搞生猪养殖发展集体经济,五龙镇实行联村发展,永宁镇实行强村带弱村,石马镇实行多村联合经营建市场出租获取收益,这些办法均获得了良好的稳定收益。
因此,目前发展集体经济,我县在工作导向、资金支持方面,正大力倡导联合发展,统筹资金走联合经营之路。如,我们正谋划投入资金,探索在条件允许的乡镇,实行几个村或一个乡镇就建设1至2个大型现代化温氏托养场,一次解决几个村或1个乡镇的集体经济增收问题。同时,正积极整合资源,探索对全县集体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统一营销闯市场,解决营销成本高、市场销售难问题。正如你们所建议,在县、乡镇两个层面,统筹资金发展集体经济已经成为重要举措。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广大干部的奋力拼搏下,我县集体经济一定能够取得突破性重大进展,为脱贫奔康贡献应有力量。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范毅邦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