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荣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 壮大集体经济”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建议
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7〕22号)精神,出台了中共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苍委发〔2018〕6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内容和工作步骤,深入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工作。
(一)清产核资。根据省市清产核资工作安排,县上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产核资工作指南,召开各乡镇业务人员清产核资专题培训会及水务、国土、民宗、卫计、教科、林业、妇联、财政、住建等部门清产核资协调工作会,并到中土、东青等乡镇组织村组干部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专题培训。目前,全县1个乡镇、740个村、4744个组,共计5485个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共清理资产459627.84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8749.98万元,非经营性资产410877.86万元,流动负债30938.14万元,长期负债15105.7万元,所有者权益413583.99万元,农用地211万亩,建设用地36.84万亩,未利用地2.13万亩,公益林7871.17万立方米,商品林2437.04万立方米。清产核资数据录入国家清产核资管理系统100%。
(二)成员确认。全县5485个集体经济组织参照《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指导意见》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办法》,使我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政策明确、程序规范、民主公开、结果公认。共确认成员63.56万人,其中,农户申报但未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有3202人。
(三)股权量化。召开了专题培训部署工作会,招标采购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在本家庭内部依法继承,一般情况下不得转让,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
二、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集体资产建议管理组织和体制的建议
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工作后,将建立健全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农〔201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农业农村局 中国人民银行苍溪县支行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苍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实施办法》(苍农〔2019〕44号),办法中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换证、变更、注销以及保障等措施。目前,已经启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并将于2019年底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
为加强农经管理,2019年4月,各乡镇落实了农经工作人员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确保了每个乡镇有一名专职农经人员从事具体的农经业务工作。4月3日,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农经人员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业务培训。
三、关于用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为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效路径、拓宽发展思路,我县根据各村区位、经济结构和经济基础不同,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一是对现有的闲置房屋、校舍等可经营的资产和闲置土地、林地、塘库堰等资源性资产通过发包、租赁等方式加以利用;二是利用村级现有的产业,引入有经营理念的能人,通过领办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三是积极推行“一社两化三盘活”“利益兜底+收益分成”等模式,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覆盖面达87%。目前,通过全面整理村集体荒地、坡台地,回租部分农户土地,依托“三个百亿”优势特色产业,走“一村一品”“一村一园”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特色种植业达1.1万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新培育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的强村7个,2018年退出的贫困村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5元以上,其余非贫困村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6元以上。
四、关于强化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
在集体资产清理中,县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苍溪县政府拨款等形成资产移交办法》(苍农集改领办〔2019〕5号),办法中明确了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清产核资结束后制定了《苍溪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苍农集改领办〔2019〕6号),明确了“三资”管理、核算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指导各乡镇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权、管理权,确保集体资产资源有效利用、规范运行,实现保值增值。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范毅邦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