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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9-04 字体: [ ]

苍财办建〔2019〕34号

庞绍卫、熊毅、徐燕、冉志远、罗斌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经费”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环保投入力度,保障打赢蓝天、净土、绿水保卫战是财政职责所在。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财政投入乡村污水、垃圾等环境治理项目的资金将越来越多。今年我们将39个乡镇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打捆成一个项目,向省财政厅申报进入PPP项目库,项目总投资2.71亿元,项目新建1000m3/d的污水处理厂1座、500m3/d的污水处理厂7座、400m3/d的污水处理厂5座、300m3/d的污水处理厂16座、200m3/d的污水处理厂17座、150m3/d的污水处理厂7座;改造鸳溪镇污水处理厂(420m3/d)、浙水乡污水处理厂(480m3/d)、亭子镇污水处理厂(480m3/d)。新(改)建DN800管网14km、DN600管网32km、DN400管网84.4km、DN300管网161.9km。将已建成的元坝、歧坪、五龙等8座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座污水处理厂每年财政定额补助10万元,共计80万元。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赵极明     联系电话:15378535627

苍溪县财政局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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