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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9-10-11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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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插江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建设雍河、龙王、两河、天观、三川等五个场镇防洪河堤建议的回复

长期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方针,持续加快河道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增强防洪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将解决插江流域防洪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纳入“十三五”规划, 2011年10月,重庆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成都分院编制了《广元市插江流域治理实施规划》,规划了雍河、龙王、三川、石门、天观、两河六处重点治理河段。省水利厅已于2013年8月1日以川水函〔2013〕1103号文对插江流域治理实施规划进行了批复,拟定了雍河、龙王、三川、石门、两河、天观六处防洪治理工程,分期安排实施。

按照省水利厅安排,县水利局委托了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龙王镇插江防洪治理工程进行了初步设计,广元市水利局于2019年5月13日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批复,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财政评审,准备进入招标实施阶段。其余雍河、三川、石门、两河、天观五处防洪治理工程已纳入规划,待省水利厅安排资金后实施。

二、关于“建设沿途五个场镇污水处理厂,确保达标排放”建议的回复

目前,我县成功争取到《重点流域和城乡垃圾、污水集中整治行动计划专项债券项目》3个,总资金2050万元;广元市PPP整体打包包装我县城区及39个乡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59个,计划总投资31976.5万元。插江河两岸五个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纳入苍溪县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配套PPP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完成可研报告,其子项目分别为雍河乡雍河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m/d)、龙王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500m/d)、龙王镇两河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m/d)、三川镇天观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m/d),目前正在进行招标前期准备工作,拟定于2019年底开工建设。三川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400m/d)已纳入《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三年推进方案》,并于2019年8月24日开工建设。预计到2020年,全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50%以上,70%以上的村庄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三、关于加快改造窄巷子、磨滩子、月儿坝等漫水桥排除危险建议的回复

经核实,窄巷子桥、磨滩子桥、月儿坝桥均为漫水桥,存在安全隐患,给两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为尽快解决安全隐患,方便群众出行,县交通运输局全力推进漫水桥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勘察设计,发现三座桥址均处于插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疏浚航道、建闸筑坝、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港口建设等工程建设的,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之规定,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就该项工作向省农业农村厅作了专题汇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的改造意见,若采用“多跨桥梁结构整治方案”,因有桥墩在插江河道内,必须上报农业农村部审批,但影响水产种质保护区资源,审批难度大;若采取“主桥一跨跨越插江桥梁结构整治方案”,可以避免影响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但工程造价投资大,估算总投资超1亿元,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98万元,资金缺口太大,县本级财力有限,难以承受。

为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群众过河难的问题,2018年底,县交通运输局已对磨滩子桥和窄巷子桥等进行了安全隐患整治,增设了安全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防设施,确保行人、车辆安全。插江流域所涉及的磨滩子和窄巷子桥等不再新建桥梁。

四、关于启动河水污染规划治理工作建议的回复

我县高度重视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300余万元,组织开展了16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和17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我县已全面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29个问题按照“一源一策”制定了整治方案,编报涵盖39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农村垃圾治理等内容的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近1.5亿元,该项目已纳入中央环保项目库。截至目前,全县饮用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厂水质和水龙头出口水质合格率均达100%,嘉陵江苍溪段水质保持在Ⅰ类,东河流域水质保持在Ⅱ类。

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县水环境安全。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以宣传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十条”为重点,大力实施“碧水工程”,实现“一江清水出苍溪”,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努力为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环境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严格按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全县人民饮水安全。三是加强对已建成和在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出口水稳定达标排放。四是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联运机制,形成政府统管,主管部门统一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定期联系,协调统一的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形成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共同监管的强大合力。五是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追责问责机制,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造成重大失误,或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执法人员徇私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苍溪县水利局副局长 徐鹏13981267988)

苍溪县水利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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