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耀清、李锦、张松、刘大勇、王杰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镇环保投资力度”议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落实垃圾转运费用”建议
我县已初步制定了垃圾转运费用落实方案,通过“财政补一点、乡镇自筹一点、农户缴一点”的办法解决相关费用。县财政每年分别按3万、5万、10万元标准预算到各乡镇;每村每年在村级公共服务经费中专项列支1万元,共计718万元;征收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484万元;乡镇通过自筹255万元。
二、关于“加快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议
自2015年以来,我县通过环境保护、污水处理专项债券等资金累计完成龙山镇、元坝镇等11个乡镇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彭店乡、月山乡2个乡镇场镇污水处理站正在试运行。白鹤乡、云峰镇等4个乡镇场镇污水处理站正在建设中。2019年,永宁镇自主开工建设乡镇场镇污水处理站1座,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总量80%;县水利局牵头新建东青镇、文昌镇、三川镇3个乡镇场镇污水处理站,改造鸳溪镇场镇污水处理站,目前均已完成了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挂网招标,预计2019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
为确保完成“在2020年底前所有建制镇要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环保部印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文件精神,我县把准机遇,对乡镇场镇、社区共49个新改建污水处理站、295.8KM新改建污水管网统一进行打包,利用污水处理PPP项目解决全县乡镇污水排放问题,目前污水处理PPP项目已完成了项目立项、可研、用地预审和两评一案等前期工作,现已启动了项目初步设计单位招标和环评工作,待初步设计完成后正式招商。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乡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的意见!
联系人:唐玮,联系电话:13551646288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