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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9-10-15 字体: [ ]

龚大军、李仲良、张绪乾、李居、凡秀明代表:

您们在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加快推进北部山区土坯房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4391.7万元,完成了7747户D级危房改造,8982户C级维修加固,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农村住房安全。针对农村C级危房维修加固资金不够的问题,今年我县又研究制定了新的住房保障政策,在县级财政中统筹整合6700万元,用于农村住房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根据各乡镇摸排的危房户数、贫困程度、幅员面积、人口多少等因素科学测算,按100万元-400万元不等,将维修加固资金补助到各乡镇,由乡镇政府统筹使用,灵活安排用于C级危房维修加固。目前,县财政局已向乡镇拨付危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3000万元。

二、关于“提高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的建议

全县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有序推进、分类改造”的原则,将农村土坯房改造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和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逐步消化农村土坯房,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今年1月已经出台了我县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通过“拆、保、改、建”相结合的方式,力争用5年时间,到2022年基本完成全县农村土坯房的分类改造整治工作。由于我县土坯房数量较多,根据摸排统计全县共有土坯房7万余套,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由县本级财政资金支出,无上级政策补助资金,县本级财政资金紧张。经县委县政府多次研究,针对极贫极弱户无住房安全保障的情况,全县统筹整合3200万元资金,建立重点对象(底线保障)台账,对愿意自建的提高补助标准,按3.5万元/户补助到户;对不愿意自建的由乡镇科学确定新建或加固方式,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三、关于“北部山区安置点建房户下降为5户”的建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苍溪县“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2019年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土坯房拆旧建新原则上要进聚居点,聚居点要靠景区、园区、场镇科学建设,鼓励乡镇在已有的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聚居点基础上进行拓展、扩建、提升;鼓励乡镇对一公里内的“四类重点对象”以组为单元统建、联建,形成新的聚居点。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聚居点户数不受限制,但我县财力十分有限,仅补助建设10户及以上的聚居点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愿意进聚居点建房的农户,可以选择靠土地增减挂钩和易地搬迁聚焦点建房,享受已建成或在建聚居点基础设施配套服务。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唐玮    联系电话:13551646288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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