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荣、韩绍远、何仁碧、谢家远、杨雯钦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城镇高起点规划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高起点规划问题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本着道路保畅和确保市政公用设施使用基本需要的原则,要求各管线单位每年初向我局报送年度开挖计划,但相关单位未完全遵照执行。目前,我局加强了在建项目监管,在职中道路、肖家坝绿化工程实施前,均召集了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单位现场办公,要求对管线进行预埋,确保项目建设完成后不出现架空线路。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会同县交警部门严格道路开挖的行政审批;二是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私自开挖、超范围开挖行为实行行政处罚;三是会同县经信局等部门加强城市道路、人行道开挖年度规划,尽量做到一沟多线,减少重复开挖。
二、关于环境卫生的保洁问题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均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各项制度。全县成立了39个乡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乡镇村组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在社区、村设置公益性岗位1600个,具体负责场镇及村庄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县城区所有街道全部纳入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系,实行市场化管理,由县环卫局负责监督考核和管理。县城小街小巷全部由陵江镇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清扫保洁。同时,县治理办按照“一人一乡镇”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约谈问责”形式和《苍溪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单项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化,我县城乡面貌、人居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唐玮,联系电话:13551646288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