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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9-10-15 字体: [ ]

杨发彬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在乡镇(村)修建停车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把乡村停车场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规划的建议

2019年6月,市委、市政府编制出台了《广元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广元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解读》文件,按照文件精神,乡村振兴规划将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我县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划精神,完善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逐步落实项目实施,解决乡镇(村)无停车场和停车场承载力不足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县在传统村落、特色小镇、省级卫生镇、农村聚居点等项目建设中,根据各村发展需要规划建设了一批乡村停车场。同时,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已于2018年12月份获得省政府审核通过,我局将积极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停车场建设纳入乡镇总规和村庄规划修编中,待县政府审定通过后将陆续开展停车场建设。

二、关于按照资金情况和停车需求逐步实施:首先在各乡镇场镇建设停车场;其次对县道、乡道边的村寨,规划建设可行性大小的停车场的建议

经调查,我县已有25个乡镇建有停车场,满足使用需求的有12个。下一步我县将优先对未建有停车场的乡镇,进行停车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选址工作。同时,积极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对于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停车场实施改(扩)建工作,来满足乡镇场的停车需要。

我县绝大多数农户的房前屋后都建有院坝,能够满足自家车辆的停放需求。部分县道、乡道边的村落确实存在停车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处在县道、乡道边的乡镇场镇在逢场时由于货运车辆、摩托车随处停放,导致停车场功能不能得到充分使用;二是部分乡镇农村聚居点建设项目正处在规划选址阶段,配套停车场建设还未开展。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和指导乡镇进一步加快停车场建设,同时加强车辆有序停放的监管工作,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三、关于统一调拨用地指标,解决停车场用地问题的建议

根据《苍溪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的要求,各乡镇的镇域总体规划都规划了停车场位置,给出了停车场用地指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将会依法依规调拨用地指标,及时进行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

四、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停车场建设,政府制定停车指导价,设置一定年限由投资建设方收费管理,逾期收归政府或村集体管理使用的建议

多年来,我县农村建设项目稀少且分布不均,使得各个乡镇的基础设施完善进度有快有慢。因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停车场建设这一惠民工程中,也成为了我县乡村振兴的关键点。我县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在农村停车场收费管理方面,县物价局将根据《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确定停车收费指导价。同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及投资建设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停车场是否能设置一定年限由投资建设方进行收费管理。

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和农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唐 玮     联系电话:13551646288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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