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7-30 字体: [ ]

向锦贤、谌先明、王绍香、杨仕永、苏甫容等45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关于将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清运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关于做好县城周围垃圾处理和关于加快治理农村垃圾公害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完善农村垃圾治理设施

一是2020年已投资1000余万元,为乡镇采购41辆8至12立方压缩垃圾收运车,负责收运乡镇场镇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二是在前端投资600余万元在100个试点村统一设置了两分类垃圾桶、分类果皮箱、封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等设施,便捷村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在中端因地制宜配置挂桶式垃圾收集压缩车、燃油三轮车、手推三轮车,划片区由保洁清收人员集中收集后转运至片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在后端将收集到的生活垃圾统一运往广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积极申报垃圾处理设施相关项目。统筹垃圾类省专项资金到位共计5000余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建设。建成了五龙片区、三川片区、歧坪片区、龙山片区、东溪片区、东青片区共六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四是继续加快推进三推项目建设,加大我县农村环卫设施的投入力度,实现我县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

二、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一是多渠道争取资金。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小城镇建设、农村人居改善等项目资金,申请债券资金、专项项目资金等多种方式,补齐农村垃圾收运设施短板。二是积极探索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工作,逐步在农村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 三是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一体化,将乡镇、村社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清运工作纳入作业范围,实现乡镇环卫“管干分离”,提升环卫作业质量水平。

三、建立稳定的清扫保洁队伍

一是成立了31个乡镇村建环卫中心,专门负责乡镇村组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二是在场镇、社区、村设置环卫岗位1600余个,划分责任片区,具体负责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全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三是解决公益性岗位,加大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发挥“乡贤”作用及村民轮转等方式,建立落实村级垃圾保洁清运队伍。

四、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一是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苍溪县关于开展清洁城乡行动的意见》《苍溪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苍溪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苍溪县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调整完善了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进行统筹安排。二是完善垃圾清收清运管理制度。强化清扫和保洁责任,按照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督岗责任清单,实行定人定点、打桩定位,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由陵江镇负责管理,由所辖农村社区定人定段清运,主要负责街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垃圾收集箱、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使用维护等,确保垃圾无满溢、日产日清。三是定期开展周末大扫除。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校师生、社区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清理整治活动。四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城乡环境卫生实行“一月一督查”,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839-6091330)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5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