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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7-30 字体: [ ]

李颖、唐兴玉、何小军、何仁碧、韩绍远、张玉萍、张绪乾、喻芳辉、苏勇、韩富顺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强化垃圾分类的建议”和“关于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倡导绿色生态生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加强垃圾分类督导队伍建设

垃圾分类职能部门、社区和乡镇确定1名专职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定分类督导工作方案,对分类指导员进行专题培训,统一定制服装,制定服务标准和检查考核制度。强化党政机关、社区街道示范作用,指导员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开设垃圾分类咨询台、分类讲座、入户讲解等形式,定时定点进行专业指导,督促干部职工带头分类,养成全民分类习惯,形成浓厚的分类氛围。

二、加强城乡垃圾分类宣传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垃圾分类体系。按照“居民源头分、保洁二次分、终端资源化”的形式,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运往广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通过油水分离后,将干渣运往广元焚烧发电厂处理,废弃油脂由具备处理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二是发挥社区功能,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垃圾分类。通过主动上门沟通,发放宣传册,提供分类垃圾桶等方式,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到户到人,将垃圾分类效果纳入典型家庭、示范小区的评定标准,提升市民参与的积极性。

三、建立有效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及收费制度

一是建立积分评选奖励机制。将垃圾分类与物质奖励相挂钩,积分兑换洗衣液、雨伞等物质奖品,鼓励市民参与分类工作,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的形式。二是 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理条例》,遵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探索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工作,逐步在农村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制定计收办法并征收垃圾处理费,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

四、切实加强管理和执法检查

一是建立垃圾分类收集清单台账,掌握分类情况。二是实地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如分类垃圾桶、地埋式垃圾收集点等。三是探索智能环卫模式。利用大数据分析,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分类工作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个人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责整改,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不分类、乱分类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进行制止和规范,予以相应的惩罚,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的意见。(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839-6091330)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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