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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7-30 字体: [ ]

苏国均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整治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县城区停车基本情况

我县机动车保有量与公共车位比例失衡,停车泊位严重不足,造成中心商业区的道路停车资源紧缺,严重影响交通秩序。据统计,苍溪县在籍机动车4700余辆、外籍车辆6000余辆、流动车辆2000余辆。目前,县城区共建停车泊位(含临时施划)仅4066个,而且机动车和驾驶人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人流、车流、物流相互交织,造成高峰时段交通十分拥堵,停车泊位“一位难求”。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调研,明确重点。今年3月以来,我局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现状进行全面调研,找出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乱停乱放和机动车停放供需矛盾集中的主要区域,因机动车违法停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路段和时段,逐一研究解决办法,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或管控措施。

二是科学部署,强化管控。根据调研情况制定科学的管控措施,针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和重点区域,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目标、明确区域,对部分整治难点成立执法小分队进行集中清理,安排专人定点值守,确保不反弹、不复发。

三是严查严纠,依法整治。对违反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规定的,指出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进行处罚。

四是施划泊位,分类治理。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周边,确有占道停车需要且符合设置条件的进行增设,对现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根据路段交通状况进行撤除或调整,对不在停车泊位内按规定停放的将予以处罚。对学校、幼儿园门口停车采取限时停车措施,安排执法人员规范停车秩序,维护道路畅通,对超时限停车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是深化宣传,提高素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大力倡导文明交通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车主的法规意识,倡导文明停车。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悬挂横幅、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营造文明交通和专项整治氛围,引导市民进一步养成规范停车的良好习惯,提高广大群众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的意识。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839-6091330)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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