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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1-08-24 字体: [ ]

庞绍卫、宋建、熊毅、巩兴梅、朱成春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苍巴高速拆迁农户建房用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苍巴高速是我省重点建设项目,涉及拆迁户多,时间紧,安置任务重,拆迁农户房屋重建可选用符合规划的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除外)、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为解决拆迁安置工作难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安排自然资源所在各村各组实地踏勘为拆迁农户选择建房地点,但农户对新建地点要求高,不愿接受。为加快解决此问题,建议:一是动员农户到建议地点建房;二是允许鼓励拆迁户到乡镇场镇选址建房,既有利于安置又有利于场镇发展;三是引导拆迁户到已有安置点空余地方建房安置;四是鼓励拆迁户投亲靠友,利用亲友旧宅基地合伙建房。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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