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燕委员:
您在苍溪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河湖长制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苍溪县地处四川盆地北缘,秦巴山脉南麓,嘉陵江中游,辖区主要有嘉陵江、渠江两大水系。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计2条(嘉陵江、东河),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共计25条,其中设市级河长河流12条,县域内河流15条,河流总长度564.47公里,流域总面积3314.02平方公里,涉及31个乡镇,313个村(社区)。纳入湖长制管理范围的中型水库4座,小(1)型水库18座,小(2)型水库237座,输水流量1立方米每秒以上渠道3条,“一张图”规模以下河流10条(大堰河、蒲家河、大河沟、沟桥河、油房沟、苗家河、尹河、黑滩子、大桥河、九盘溪)。自河(湖)长制工作推行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河(湖)长制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明确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27条河流县级河段长30名,其中嘉陵江增设副河段长1名,东河增设副河段长2名,落实乡镇河段长62名,村级河段长313名,河道管理员、联络员、巡查员、保洁员“四大员”1252名,河道警长100名,县级库长4名,乡镇级库长31名,县级河段长联络员单位27个。出台了《县、乡镇级河段长工作职责》《县级河段长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库)长全覆盖,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湖)都有一个河(湖)长”,全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库)长责任体系。
(二)强化问题导向,狠抓重点整治。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出台《苍溪县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出动巡查人员1600余人(次),巡查河道450余次。一是全面完成嘉陵江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拆除厂房和设备9586平方米,洗砂设备11台套,传输带34套,清运连砂石10万余方,恢复岸线5300米,复垦河滩地305亩。二是全面完成东河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17家砂石加工厂,取缔养殖网箱7处,清理涉砂船舶125艘。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20个,已完工9个,在建项目11个(文昌、东青、云峰、运山、歧坪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和文昌、东青、云峰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县城区雨污合流管网分流改造),总投资15843万元。五龙、东溪、歧坪、龙山镇4个垃圾压缩转运站已正式运行,对天蓝水绿山青的美丽苍溪起到积极作用。
(三)强化工作责任,常态巡查处置。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各县级河段长、联络员单位、各乡镇河段长紧紧围绕“重频次、重质量、重成效”的巡河目标,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县级河段长开展巡河1154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2018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抓细抓实,见质效。县河长办通过发督办通报、每月通报、整改通知、约谈河段长等方式,对履行河(湖)长制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河段长进行监督。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5起,处罚款1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1859.80元。对2起违法向河道倾倒建筑弃土行为进行了查处,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份,消除嘉陵江东河船舶影响防汛安全隐患,对全县所有驳船及部分附属船舶125艘进行清理上岸,全面落实“人盯船”责任制。
(四)强化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了全县河(湖)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等制度,使河(湖)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完成了全县27条河流、258座水库、3条渠道基础信息确认工作,河湖库分级名录、库渠堰“一张图”属性、规模以下河流数据入库和“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完成27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及东河、插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建立跨界河流上下游联动机制,同旺苍、昭化、剑阁、阆中等地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河(湖)长制投入,落实河段(库)长公示牌制作安装、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以及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经费1100余万元。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按照《河段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县共设河段长公示牌165处、库长公示牌258处,并将县级河段长、乡镇级河段长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举办县乡两级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500余人次;在各乡镇醒目位置设置河湖长制宣传标语100余幅,更新河长制公示牌内容、监督名录165处,发放宣传手册15000余本(册);充分利用政务网、微信、抖音、周三夜学、群众“坝坝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讲河湖长制相关知识,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推进常态机制体系。创新探索河(湖)长制管理新模式,稳步运行“河(库)长+警长+联络员单位+河道四大员”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发挥河道巡查员、保洁员、管理员作用,常态化开展巡查、保洁、管护等工作。
(二)加大社会宣传舆论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悬挂标语等方式,不断加大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
(三)编制年度工作责任清单。完善县内27条河流“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新行政区划调整河湖长情况及规模以下基础数据入库情况,编制好2021-2025年河湖管理保护方案。
(四)加强河湖岸线保护规划。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战略导向,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统筹兼顾、科学布局,依法依规、从严管控,远近结合、持续发展”的规划原则,科学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确保河湖岸线合理利用。
(五)扎实抓好河湖长制工作。凝聚全县各级各部门力量,层层压实责任,重点到乡镇、村(社区)组,确保年度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深入持续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大力开展河湖采砂、水库垃圾围坝、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嘉陵江苍溪县域内固体废物清理整治、河道“清四乱”、入河排污口清理等专项整治行动,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确保一江清水出苍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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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