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你们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改善县级民营企业就业环境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综合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民营经济主体高质量发展,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工程,强力实施,大力推进,特别是在解决民企业就业和发展环境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出台了《苍溪县构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六大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上强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措施,建立了常态化的民营企业困难问题会商、投诉处置、座谈分析、部门联动解难、考评考核、督查督办、县级领导联挂、金融帮扶、产销对接、人才招引、涉企案件沟通衔接、清理兑现拖欠、政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厘清了政商交往、部门监管、容错纠错、双向评价等协作共进关系,提升了民营经济主体发展自身的积极性。
二、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去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6户、1.3亿元,降低企业生产成本300万元,兑现各项企业奖励补助资金合计1000余万元,为156家企业2125人落实了降低社保单位缴费费率从19%降至16%的扶持政策,为民营经济主体减免税费合计5.8亿元。
三、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一是组织参与全省第十二届“我能飞”创业提升培训。对已创办企业的中小微企业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及其他创业者。二是利用东西部协作加强拓宽就业渠道,在输出就业同时,组织本地企业、行业协会等到余杭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的理念和管理知识,加强引进高质量的企业管理者和创业者。三是积极组织退转复军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全年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各培训30余场次,培训农民工、大学生、残疾人、退役军人2000余人次。
四、提供金融支持,帮助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县民营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苍溪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的通知》,切实解决创业者及个体工商户等民营经济主体融资难、贷款难等实际问题,并要求金融机构建立绿色窗口,提供高效便利的条件。我县2021年以来,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18.36亿元,同比增长16.53%,为支持个体户经营性贷款发放金额达13.37亿元,经营性贷款余额18.25亿元,全县有贷款户达11739户,其中首贷户219户。
今后我县将进一步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和进行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扶持力度,大力实施民营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很抓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苍溪县民营经济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