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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2-18 字体: [ ]

李成亮、邓树政、王映良、宁国莲、冉雪蓉、任淑艳、任子阳、向勇君、李国全、李洪峰、何跃伟、何明、何先鹏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农民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情况每年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计,形成农经年报,乡镇均建有辖区内正常经营的农民合作社名单,并对其进行指导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信息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库系统一直正常运行,系统平台管理员是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干部,动态管理家庭农场数据,对没有正常经营的家庭农场采取删除处理,正常经营的家庭农场也可按条件申报县、市、省级示范场。

二、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每年均有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培育。近两年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民合作社培育资金被整合,我局将继续积极向上申请合作社培育资金。2021年,下达我县家庭农场培育资金1100万元,我县利用项目资金培育家庭农场150家,自筹资金和补助资金比例为1:1。

(一)目前,农村行业发展基金无资金来源。我县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于2020年11月成立苍溪县家庭农场联合会,旨在拓宽信息渠道、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技术共享、达到共赢合作,目前运行良好,对家庭农场会员的产业有一定促进作用。

(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免费提供相关农技服务。每年定期对主体管理人员进行经营、财务、人员、技术等方面管理技术培训。我局许多科技特派员、专家以及特聘农技员,能够不定期到发展规模较大、经营情况较好的主体园区内实地进行技术指导。

(三)积极协调银行金融部门对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网络平台直接贷款。需要贷款及财政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进行实名认证,在此系统中向各大金融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二是本地信贷直通车。2021年12月,我局与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苍溪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苍溪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苍溪县家庭农场联合会共同印发《苍溪县“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工作实施方案》,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两低一高”(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家庭农场直通贷金融产品,构建“协会服务、政府分险、农担担保、银行授信”四方合作的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服务体系,解决正常经营的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

(四)采用展会+线上+线下销售模式,全方位提升产品附加值。不定期省市举办的农产品展会,我局积极推荐组织发展规模大、有农特产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会,宣传助销农产品,提升产品知名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各大超市签订供销合同,进行线下销售。与快递公司合作,制定主动客服实施方案,采用“多点揽收,集中处理”的收寄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线上销售提供便捷通道。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温仕雄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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