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武涛、侯雪华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新建高标准农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根据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1872-2014),高标准农田指集中连片、田块平整、耕层深厚、土壤肥沃、灌排便捷、道路通达、林网配套、耕作方便,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能力,按照规定划定的基本农田。田型调整要适度集中,重点进行梯田(地)化建设。对规划单元内的农田采取裁弯取直、降低坡度等措施进行土地平整和田形调整,整理成梯田(地),山地丘陵区田块长度不低于30米,宽度不低于6米。机耕道建设分干道、支路两级。干道要满足农产品运输和中型以上农业机械的通行,支路应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山地丘陵区通达度应不低于0.8。
你们提出的建议符合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1872-2014)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充分根据你们的建议,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充分尊重和结合土地原貌,根据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林网配套、耕作方便的原则,与现代农业机械化进程相结合,按照各地方自愿申报、据实规划的原则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相衔接进行规划,为苍溪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温仕雄,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