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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苍溪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苍卫函〔2022〕21号)

发布机构: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2-03-01 字体: [ ]

汪谦、阳定富、侯雪华、侯武涛、兰富琦、史建林、母霞、沈治斌、王强、龚大军和杨涛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基层医疗专业人员引进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基层引进人员门槛太高”的问题

多年来,我们针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招聘难、人员流动快、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多次向上反映,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2月28日下发《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红十字会于2019年10月8日下发了《四川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川卫办〔2019〕45号)文件,对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空岗补员放宽了条件,也针对通过考核招聘进入的人员明确了工作年限,确保基层卫生队伍的稳定。今年下半年,我们通过县人社部门对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4名;来年,我们将积极争取按照川委办〔2014〕7号文件为边远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关于“进一步增加基层医院编制”的问题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是按国家标准配备了的,今年在落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时,虽然机构优化减少了,但是人员编制没有减量,相当于增加了人员编制,至于进一步增加基层医院的编制,我们将报告县委编委酌情考虑。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待遇保障,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问题

目前,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相关措施很多,在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红十字会下发的《四川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川卫办〔2019〕45号)文件中也特别要求,我们将报告县委、县政府加强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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