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坤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课外辅导机构管理,确保‘双减’政策落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严格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改革考核方案,切实履行管理的主体责任”的建议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实施以来,苍溪县全面抓好政策精神贯彻落实,出台专项实施方案,建立县教育、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民政、税务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安排部署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析研判,靶向施策,校外培训机构100%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对照《广元市校外培训机构“九条禁令”》常态化监管办学行为,对照《苍溪县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严格审批流程,办学资质纳入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在市教育局、县人民政府官网媒体发布黑白名单和告家长书3次,积极营造治理培训机构的社会氛围,让不良机构无容身发展环境。
二、关于“要严格管控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实行指导价,划定上限,不设下限,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的建议
近年来,县教科局与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策。县教科局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中关于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收费项目及标准送教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全县培训机构自行选择在中国银行苍溪支行或工商银行苍溪支行开设专用账户,按照市教育局规定,各机构账户最低余额不少于2万元,县教科局主动对接银行部门,严格监管培训机构大额资金流动,有效防范“卷钱跑路”风险。二是规范使用合同。培训机构招生统一使用教育部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合同(2020版)》,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避免培训机构制定霸王条款引发合同纠纷,避免“退费难”或“卷钱跑路”合同欺诈行为发生。三是分类收费管理。由培训机构自行选择到工商、民政部门分类登记。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机构53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严禁诱导宣传和价格欺诈。在民政部门登记机构2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价。民办非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已由市发改委定价。
三、关于“要严格强化过程监管,实行‘增负’零容忍,发现一起,关闭一所”的建议
今年,教培行业进入发展深水区,全县培训机构100%完成教育部基础教育管理监测平台网上填报,学科类培训机构100%签订《落实“双减”政策承诺书》,9月1日以来,学科类培训机构停止招收义务教育学生开展培训。7月以来,全县累计开展培训机构明察暗访25次,发放整改通知书8份,约谈机构11所,做到及时发现,限时整改,实现“增负”零容忍目标。引导学科类机构积极转型,引导合格教师到民办学校应聘,或考取在编教师、公务员、企业文职文岗就业。全年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县学校公示、张贴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3期,自愿注销机构11家,教科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关停黑机构6家,退费近30万元,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所”,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成效显著。
四、关于“要严格落实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建立科学的教育观和子女成才观,广泛搭建全面育人平台,解决家长焦虑,切实转变社会对教育的评价思维,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建议
实施“双减”政策以来,县教科局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校内校外同步发力,大力营造“双减”舆论氛围,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子女成才观。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作业 睡眠 手机读物 体质等“五项管理”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管理的通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等文件,县发改、教育部门出台《关于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印发《县教科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召开全县教培机构举办者和校长会,传达省教厅、市教育局关于民办教育近期重点工作推进会、“双减”工作全国培训视频会精神,清家底、治乱象、叫停审批、叫停暑期学科培训。县融媒体中心制作《多点发力,推动“双减”落实》专题片滚动播放,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告广大家长书》并由学校转发家长,县发改局召开学科类教培机构收费成本调查会议,通过全县学校企业微信、教培机构QQ群推送经典案例,强势宣讲“营转非”从严从紧定价政策,邀请民政部门领导宣讲民办非企业登记政策和办理流程,公办学校全面推行延时服务,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爱好,为孩子健康成长搭建良好平台,有力促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谢正波 联系电话0839—5222895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