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鹏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县青少年的关心关爱。你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家庭应该切实负起责任,一方面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做违法的事情,另一方面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惩处,杜绝个别人有违法的侥幸想法”的建议
(一)树立师生法纪意识。一是县教科局成立了教科系统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苍溪县法律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聘请县检察院、司法系统等领导及工作人员为全县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确保学校普法及法治法理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会前学法、每周法纪提示及学校普法重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及师生学习,牢固树立师生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习惯。三是营造法制氛围。各校充分利用LED屏、标语、黑板报、微信公众号、家长工作群等,全面开展法制宣传,制作电子宣传手册和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在苍溪教科微信公众号专题推送12期,学校悬挂宣传横幅200余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00余条,营造浓厚普法氛围。四是突出法治主题教育。认真上好学生“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专题开展法治道德、预防网络诈骗、校园欺凌、防性侵、青春期等主题教育。五是会同县法院开展“以案释法,护航青春”专题活动,共同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对学校进行安防指导,持续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在线学习与考试,做到法纪应知尽知,切实增强学生法制意识。
(二)依法打击侵犯学生权益行为。一是实施学校安全稳定“八大专项”行动。2021年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对自己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检查,检查中小学幼儿园154家,发现安全隐患35处,现场整改30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有力整治校园周边秩序。二是严查涉校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公安侦破1起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校外发生的),现已提起刑事诉讼;查处3起涉校的行政案件,调解涉校纠纷12起,认真严肃处理涉校案件。
二、关于“学校开设必要的安全课程,让学生懂得特殊情况下的自救”的建议
一是学校上好《生活?生命?安全》课程,充分利用省市在线安全教育平台、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安全视频课堂等资源,把防溺水、防地质灾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防范、防欺凌、防高坠、防性侵、防诈骗、防雷击、心理健康、流行病防治、防中暑以及安全用电用气等内容纳入学校安全校本教材,做到安全知识全覆盖,坚持课时、师资、教材、教案“四落实”。二是安全教育机制常态化,落实中小学“1530”安全教育制度(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假期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坚持“六个必讲”,即:大型活动必讲安全,升旗仪式必讲安全,全校教职工大会必讲安全,班会队会必讲安全,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前必讲安全,学科渗透必讲安全。三是常态化应急演练。坚持“幼儿园一季一跑,中小学一月一跑”,按照一次一主题,分别开展消防、地质灾害、疫情防控、食品中毒、传染病、交通事故等专项演练,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自“五进”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学校共开展各类演练3000余场次,学生应对突发情况逃生和自救能力大大提升。
三、关于“政府为学校配备必要心理辅导教师,兴建心理辅导室。为学生定期进行心理辅导”的建议
一是加强师资配备和阵地建设。近5年来,我县每年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招聘岗位,共招聘心理健康教师123名,校医7名,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团队,举办3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专题培训班,480名班主任和心理健康课教师参培,送培到校12所,转岗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92名;全县各学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已全部建立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还建立了其他心理辅助功能室;健全心理工作制度,开设了学校心理辅导热线,安排专兼职教师值班并接待辅导,学校心理辅导室或阳光工作室开放时间固定并予以公布,保证小学每天不少于1小时,中学每天不少于2小时。二是完善心理健康体系建设。2020年9月,我县启动“八大专项行动”,其中之一为《学生心理健康关爱专项行动》,县教科局立即实施《苍溪县教育系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程》,出台《苍溪县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所需课时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统筹安排。并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师培计划和德育干部、班主任、新入职教师培训内容。县卫健、教育部门正在组建苍溪县心理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县教科局已在苍溪中学建成全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逐步完善全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全县96所公办中小学全面实现了学生心理健康课教学计划、课程内容、师资、考核评价办法“四落实”,开展了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大比武2次,努力提升心理健康教师工作技能,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应有作用。三是全面完成筛查监测。全县中小学生100%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筛查和心理健康普查,2021年排查出心理异常和特异体质学生159人,全员建好健康档案,逐一落实心理干预措施和教育管理办法。四是全面丰富行动载体。开通全县心理健康咨询热线(0839-5213982),县卫健局安排专家值班,免费为师生服务;县文旅体局在网吧、娱乐等文化经营场所设置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限入)”标牌,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与业主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县民政局围绕儿童主人篇、父母监护篇、儿童自护篇三个方面在全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并试点推行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临时家长”监护活动;县教科局组织参加“广元家长网上学堂”,全县7.6万余名家长听取专题讲座10期,各校利用微信群、QQ群、积极推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苍溪教科公众号开辟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宣传报道15期。五是加强应急干预。各班建立以居住、同路、亲戚为纽带学生生活、朋友圈和教师“一对一”对心理疾病学生关爱机制,学生发现同伴心理异常、行为反常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热线或拨打110求助,教师须将学生异常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要果断处置,防止学生自伤自杀事件。
四、关于“学校教师要真正做到对学生关心关爱,对校园欺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一定报警,绝不姑息”的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苍教科〔2021〕9号),教科局和学校成立相应预防校园欺凌领导小组,落实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制定工作预案,健全相关制度,签订各级管理目标责任书。二是开展主题活动。各校通过电子屏、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不对他人实施欺凌,受到欺凌时正确应对,见到欺凌情况及时报告。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各校定期对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进行清查,对学生间的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关注学生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拓宽家校信息互通渠道,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建立防欺凌摸排台账,加强与派出所、城管局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赢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共同改善学校所在的社区环境,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青年、辍学少年等欺凌或接触在校学生,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加强应急处置。各校各班建立防欺凌监督举报机制,教师须将学生欺凌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学校或拨打110求助,不得拖延,学校要果断处置,防止学生伤害事件。
五、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对部分不法分子产生较大的威慑作用,让他们不敢胡作非为”的建议
一是加强警务巡逻。公安交警、特巡警大队和各派出所并协调梨乡义警、保安优化勤务,在学校上、放学主要时段和路段开展联动巡逻执勤,做到校园“三见警”(警车、警察、警灯),治理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处理惩治违法行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二是开展护学岗行动。落实《全国中小学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县城高中学校建立健全了“校园警务室”,在乡镇学校高标准建立了“校园保安室”,组建护校队,成立学校护学岗,不断加强学校护校值班人员的纪律教育,做到24小时值班,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六、关于“对校园周边的小卖部、超市、网吧、娱乐场所等进行监督,严禁向学生销售烟酒等有害学生身体的商品,并要求娱乐场所有限制的对学生开放”的建议
一是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县公安局与县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密切配合、联动执法,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旅店、出租屋、歌舞厅、网吧、桌球室、电子游戏厅、报刊报亭、书店书摊等娱乐场所和音像文化商(制)品店进行清理整治,拆除小型电子游戏室2家,搬离台(桌)球室1家、OK厅2家,对3家不遵守出租房相关管理规定的出租房家主予以训诫,对县城学校周边疑似向学生售卖烟酒商家予以警告教育,对5家不按规定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旅店进行行政处罚,对8家校外培训、留宿学生的场所因不符合消防、治安安全相关规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进行了整改,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二是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违法行为。结合“春雷行动2021”、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清理校园周边的流动小商小贩、收缴“三无食品”,2021年累计立案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件、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6件,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860㎏,处罚款22.5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谢正波 联系电话:0839-5222895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