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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3-18 字体: [ ]

何凌鸿、张晓梅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噪音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经过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城区环境噪音监测网格”

我局针对该建议,协调环保局,尽快拟定城区环境噪音监测网格方案,按审批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实行城区中心、学校路段禁鸣”

县生态环境局将结合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划定禁鸣区域,出台禁鸣区管理具体措施,设置禁鸣标识,按审批程序上报批准后实施。目前,交通警察和综合执法人员狠抓了大货车过境乱鸣喇叭的整治。

三、关于“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应严格执法”

一是在大型活动审批上。我局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国庆后取消大型促销活动的行政审批。今后在审批上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苍溪城市管理实际情况执行,尤其是审批前听取周边群众意见,审批后加强现场噪音及秩序管理,尽可能不给群众造成困扰。二是严格监管易产生噪音的区域。我局将这些区域划分到市容中队,中队落实到具体队员,一边开展宣传教育,一边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查。三是严肃查处拒不整改的噪音排放业主,实行了重点查处与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对夜间烧烤、广场舞、夜间施工等重点场所、重点地段、重点摊贩,落实责任区、责任人,定点值守。从11月份至今,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0份,立案查处3件。

四、关于“开展噪音综合执法治理专项行动”

噪音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治理。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综合整治的方案实施》,加大力度对沿街商家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进行整治,要求所有占道的流动商贩入市入门店经营,经过多次劝阻仍不整改的商贩暂扣其物品,暂扣其叫卖的高音喇叭;对电影院周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攻坚,成立夜班巡查工作组,每晚18时至22时严守夜市,禁止高声叫卖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对各类市场商户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人流高峰期派专人值守,所有摊位禁止高音喇叭。对多次进行劝阻仍不整改的商户,协调市场监管局取消其经营资格,营造无噪声污染的环境;对广场舞扩声器、音响扰民现象进行耐心劝导和制止劝阻,要求广场舞爱好者缩短时间、降低音量,广场舞的噪音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关于“建立举报投诉平台,解决受扰居民投诉无门的问题”

我局专门成立了执法服务中心,负责群众投诉处理,24小时值班值守。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12345”市长热线实时转到我局值班热线投诉,我局将立即安排人员查处。二是市民可以直接拨打我局值班电话0839-5224555举报投诉。不管通过哪种途径,我局接到投诉后,均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

从2021年11月份以来,共处置各类噪声扰民案件110起,办结率100%。在接到投诉后,会同环保局对现场情况进行现场监测,并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对产生噪声污染单位(个人)进行处罚。

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该平台,同时将进一步提升处理投诉的质效,解决好群众投诉问题的处理。

六、关于“加强宣传引导”

我局十分重视宣传工作,从2021年11月份以来,一是印发了宣传单10000份,宣传画3000份,直接发放到每个摊贩,商户。二是出动宣传车,在每个执法车上,安装播放器,录制噪音防治相关知识要求,循环流动播放。三是与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向商户讲解城市噪声污染危害,告知生产经营者不能干扰居民群众生活。四是利用LED显示器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让市民了解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和意义。

我们非常感谢你们对城市噪音治理的关注和宝贵建议,也请你们继续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839-6091330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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