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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3-22 字体: [ ]

王林江、杜军、韩绍军、杨明忠、卢万忠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推进县城区垃圾分类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站位”

我县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严格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要求,健康持续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开展宣传发动、抓好学校教育、实施青少年志愿活动和家庭主题活动、公共机构先行、示范片区先行”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二是划分责任,明确任务。按照垃圾分类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制定了《苍溪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责任清单》,召开了《苍溪县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议》,明确各部门年度建设任务,讲解垃圾分类模式及分类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协助各部门开展分类设施建设。

二、关于“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分类标准”

一是科学规划指导。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纳入专项规划,编制《苍溪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规划了环卫设施点位的具体布局方案,着力解决收集设施、中转点位等环卫分类设施布局难、落地难、配套不足以及设置随意性等问题,推动垃圾分类事业向高效超前科学发展。二是分类收集处理。县城区在主干道、居住区、公共区域等设有分类垃圾桶,定点设置了废弃口罩收集点、旧衣物回收箱等设施,方便居民进行分类投放,通过保洁员二次分类,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废弃口罩等废弃物由专用收集桶统一收集后,通过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至广元医废处置中心集中处理。餐厨垃圾通过油水分离后,将干渣运往南部焚烧发电厂处理,废弃油脂由具备处理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三是实地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选择居住小区、公共区域、企事业单位等作为本次建设点位。根据国家分类规范标准,确定居住小区实行四分类法,根据实际居住人口,按照便于居民投放、便于收集运输、最大化利用原有收集设施的原则,充分利用居住小区环境特色,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投放点。公共区域实行三分类法,收集容器应外观整洁、标识规范、密闭性好,同时具有阻燃性、抗老化性、封闭性和耐腐蚀。

三、关于“完善运行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营造分类氛围。充分借助媒体宣传阵地、主题活动宣传阵地、教育教学宣传阵地等,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公众参与氛围,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8000余份、制作分类宣传展板2个。二是全县公共机构带头试点实行垃圾分类,更换和新采购分类垃圾桶共1000余个,张贴分类垃圾标识标牌2000余张。餐厨垃圾高效分离处理。县城区投资60余万元购置一台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餐饮经营户购置了油水分离设施,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城区、乡镇村组共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700余个,均实行每日称重、登记,统一移交至广元医疗废弃回收公司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城区计划投资150余万元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10个。乡镇投资600余万元试点在五龙镇、白鹤乡、龙王镇等涉及100余个村,统一设置了四分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站、生活垃圾桶及分类转运车辆等垃圾分类设施。三是探索智能,试点先行。在公共区域试点建设一处地埋式生活垃圾分类站,采用感应投放、密闭收集、杀菌除臭等功能,杜绝了邻避效应,减少了污染传播,使用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打造出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四是召开垃圾分类培训会议,对垃圾分类村干部、党员骨干、保洁员进行垃圾分类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示范引领力和工作推动力,促进垃圾分类体制落实地、见实效。五是会同县目标绩效中心对实施垃圾分类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进行考评,对优秀典型做出表扬、完成效果差的进行再培训、再指导。

我们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宝贵建议,也请你们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839-6091330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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