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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3-22 字体: [ ]

袁正军、范亚娇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农村垃圾治理良好氛围”

一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统筹召开“苍溪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会议”“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强调乡镇垃圾治理规范标准,明确属地管理原则。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苍溪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建立农户积分评选奖励机制,编制垃圾分类顺口溜等多样化方式,组织村镇环卫负责人入户宣传垃圾治理、垃圾分类投放知识。三是引导群众参与。设立举报电话,在电视台开设“城乡环境卫生百日行动曝光台”等,引导全民参与,实现“共治共督共享”目标;同时动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志愿者常态化参与宣传、监督等工作,树立文明生活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对乱堆乱扔垃圾、污染生活环境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和批评教育。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县环卫中心不定期对乡镇场镇、行政村进行环境卫生督查,指导垃圾收集设施规范、正确使用,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关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分工”

一是前端由乡镇属地管理,统一设置两分类垃圾桶、分类果皮箱、封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等设施,便捷村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中端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村庄主干道配置挂桶式垃圾收集压缩车,组干道配置燃油三轮车,偏僻小路配置手推三轮车,由清运人员集中收集后转运至片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后端将收集到的生活垃圾统一运往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一人一乡镇”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约谈问责”行动,定人定点,打桩定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环卫设施正确使用、及时维护。二是压实村建环卫中心干部对农村环境卫生监督责任,对乱堆乱扔垃圾、破坏环卫设施、清收清运不及时等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制定《苍溪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乡镇工作任务,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关于“多方筹措,加大资金投入,实现生活垃圾长效常态治理”

近年来,我县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县处理”的工作机制。一是从2017年以来,累计争取省级垃圾治理专项债券资金5077.62万元;同时申报了苍溪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配套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25亿元,其中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2020年已到位项目资金2000万元。这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城乡垃圾分类、非正规垃圾场点治理和东溪垃圾热解示范项目等。谋划申请了苍溪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6520万元。二是继续实地规划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全覆盖。三是多渠道争取资金,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小城镇建设、农村人居改善等项目资金,补齐农村垃圾收运设施短板。四是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遵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探索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工作,逐步在农村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839-6091330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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