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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8-22 字体: [ ]

贺凌风、罗广兵、张琳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新型经营主体”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函复如下:

一、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鼓励经营管理

一是组织培训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我局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的土地流转工作培训会议,印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培训资料62份,系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印发《苍溪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详细指导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业务知识,乡镇召集村级干部也开展了土地流转工作培训会议,压实责任。二是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良性经营。要求各乡镇指导农业新型经营性主体与农户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引导稳定经营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二次分红增收。三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机制,要求乡镇明确若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工作。

二、优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防范经营风险

一是做好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大力宣传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可自愿选择金融机构,财政贴息3.8%,贷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让更多有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金融政策红利,单笔资金小于100万元以下镇村可同步现场核实,单笔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另加县级部门现场核实,资料审核允许“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贷款人“最多跑一次”轻松办理,营造“金融助农”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行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由苍溪县家庭农场联合会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推行乡村振兴贷、创业担保贷、致富贷、肉牛羊养殖贷款等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业务,解决家庭农场产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降低经营风险。按照我县主导产业,确定了玉米、水稻、小麦、油菜、马铃薯、公益林、商品林、能繁母猪、育肥猪、种羊、肉羊、肉牛、蔬菜(大棚、露地)、食用菌、猕猴桃、土鸡等保险险种,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机制,今年7月,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和县金融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省级工程,推动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0年我县成功争取到四川省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项目,为有效推进和实施创建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一是制定了《苍溪县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三年工作方案》《苍溪县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扶持办法(修订)》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县委办、政府办出台了苍溪县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其中包含支持家庭农场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权政策、用地用电政策、家庭农场主培训、学历提升和创先争优奖补政策等,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政策举措准,支持力度大,确保了创建工作规范推行。二是以推进“一组一场、一村一个示范场、一个乡镇至少一个省级示范场”“三个一”为目标,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和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库总数达到2968个,家庭农场示范场达到762家,实现372个行政村(全覆盖)有示范场(其中县级示范场572家、市级示范场146家、省级示范场44家)。三是全面实施家庭农场培育(示范)项目,三年来争取并使用中省资金2765万元,实施培育(示范)项目的家庭农场415个,工作推进扎实,创建效果良好。四是做好家庭农场内部管理,按照《苍溪县家庭农场内部管理办法》,对家庭农场从阵地建设、管理制度、标识标牌、四本台账、财务收支、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等方面,通过集中培训、辅导员指导及现场教学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并作为培育及示范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温仕雄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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