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荣、陈星、陈实、李婷、曾妍、唐明俊、何波、廖素英、唐晓华、何永军、陈勇、罗俊德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规范物管企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物业管理关系群众日常生活,关系群众安居乐业。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的众多领域,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物业企业、业主、开发商群策群力,尤其需要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对物业服务行业的高度重视。你们在议案中反映的问题切合实际,是全县物业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你们提的建议非常好,对规范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创建依法管理试点”的建议
我局作为物业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在提升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成立物业行业综合党委推进党建引领工作、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各类培训减少矛盾纠纷、推广使用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督管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物业小区疫情防控等,有效提升了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率。截至2021年底,“帝景豪庭、汉水秀城一期、楠洋都汇”等小区成功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帝景豪庭、汉水秀城一期获得“红色物业”示范项目;汉水秀城一期物业小区获得广元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称号;江南半岛、钰桓江南等10个小区列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这些小区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同时,我局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更多的业主深入了解物业管理、关注物业管理,正确行使业主权利,积极履行业主义务,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提高对物业服务的认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更多的物业小区争创各类示范小区,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等平台,积极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政策法规知晓率,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了解物业政策,强化物权意识和有偿服务消费意识。
二、关于“建立部门联管机制”的建议
一是为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苍溪县新建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二是联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物业市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将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职责分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其义务,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加强对各乡镇(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同时,继续联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三、关于“建立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议
一是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收费透明度,增强主动接受业主监督的自觉性,联合县发改局出台了《全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二是出台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三是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倡议书,组织签订“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公示行为,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物业企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支出等环节的监管,对不按规定公示收支情况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计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该企业经营行为。
四、关于“建立物管竞入机制”的建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自2018年起,我县新建住宅项目开始实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已经建立健全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物业服务市场有序竞争,实现了物业企业的优胜劣汰。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通过市场选择服务好、讲信用、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同时,对开发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关于“建立准入退出机制”的建议
2017年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后,各乡镇在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也加强了物业服务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及时适应市场变化,调整监管方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信用等级为A级但信用分为70分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信用限制管理,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对信用等级为B级和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信用警示,列入黑名单。将物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定期汇总公开,并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将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25种不良行为,经核实一次扣5分。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加强物业服务项目接管退出监管,督促各方认真执行交接规定,严肃处理不按规定退出物业项目等违规行为。管好用好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结果运用,引导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守信守法经营。三是完善住宅小区执法联动机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执法联动部门职责范围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居民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对居民涉及物业管理的各类举报和投诉,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解决;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函告其及时解决,确保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对于涉及多个执法部门的疑难问题,由乡镇协调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四是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品牌创建工作。积极构建由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的“红色物业”党组织,广泛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员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培育“红色物业”优秀示范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小区重点部位设置红色物业标志,在小区公示栏开设“红色物业”宣传专栏,打造红色物业阵地。五是加强行业培训。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培训制度,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物业管理队伍服务素质和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旻 联系电话:0839-5222082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