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8-22 字体: [ ]

赵雪才、杨健、何永华、陈太果、宋刚、谭曙光、王超、罗学群、樊朝乐、宋华艳、夏宏伟、刘秋玲、龙艳、王政、刘泽强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规范城区空调水排放”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由县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城市执法局、公安等政府部门联合制订有关空调机安装、冷凝水排放的规定”的建议

城市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及噪音的排放,城市管理均有明确的规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更好的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向社会进一步做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的问题。对此,我局同陵江镇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等进行了会商,在今后将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对新开发建设小区,将严格督促设计单位认真执行建筑暖通规范标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规划预留空调机安装位置。

二、关于“对街道两侧人行道空调水排放进行排查,对乱排放的民宅、商铺和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并限期整改,对一些旧式楼房考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或由物业统一增接排水管”的建议

经会商,在今后将由社区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乱排放的民宅、商铺和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由于空调使用环境差异,由物业统一增接排水管的做法不仅施工难度及费用开支大,而且影响城市景观。对老旧房屋使用空调,提倡室内排水,分别收集,循环利用,是当前解决使用空调乱排水行之有效且低碳环保好办法。同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筹实施。

三、关于“对各区域的空调销售商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经营商在安装时规范空调水排放,从源头上杜绝空调水不规范排放”的建议

针对目前既有房屋未将空调水的统一排放纳入建筑规划设计的问题,一是在今后拟将规范建筑空调排水相关设计将施工图备案纳入重点审核依据,狠抓落实,从源头上杜绝空调水不规范排放的问题;二是结合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新建小区严格要求住户规范安装空调;三是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经营商安装规范空调水排放。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旻 联系电话:0839-5222082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6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