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8-23 字体: [ ]

唐斌、侯春艳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加强对城市盲道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盲道规划设计”的建议。一是我局将会同规划部门在今后城市盲道建规划设施和建设过程中,做到实地研判,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二是在新建人行道、盲道规划、设计、建造和验收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二、关于“加强盲道施工监管”的建议。严格落实人行道、盲道建设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将继续强化施工过程管理,严格监督、制止存在安全隐患的盲道设计、施工、供材等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规范的盲道投入使用。特别是在此次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过程中,坚决整改好你们提案中提及的相关问题,杜绝相关问题重复上演。

三、关于“加强后期盲道管理与修复”的建议。一是依法查处占用盲道违法行为。积极对接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用城市盲道摆卖物品、堆物作业、设置市场(摊点)、搭建设施、从事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经营活动、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共享单车)、违法占道(挖掘)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做好盲道管理维护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巡查相关制度,对破损的盲道设施,及时报修,快速处置,保证盲道设施正常使用。此外,我局将结合正在开展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对部分盲道设施进行修复改造,提升盲道品质。

四、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保护宣传”的建议。一是我局将会同残联、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利用媒体和各类宣传平台,拓宽盲道保护宣传渠道,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市民群众盲道保护意识;二是鼓励广大市民通过12345热线、微信、微博及城市管理手机APP等渠道,及时举报占用、损坏盲道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沿街商家店铺的宣传,督促责任人禁止自家门前占用盲道停车、摆摊设点等行为,确保盲道畅通。同时,组织党员志愿服务者、文明劝导员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文明劝导活动,努力为障碍人士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旻     联系电话:0839-5222082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