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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8-23 字体: [ ]

杜桂秀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及时维护县城区坑洼路段”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县城路面维修”的建议

自2020年将城市道路和人行道维护维修等工作交还我局后,为保障城市道路和人行道的正常通行,交通标识标线的基本完整,我们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城区各路段进行全面巡查摸排,建立了市政巡查台账,对城市建成区人行道地砖存在的破损、松动、缺失问题分期分批进行了维护维修。截至目前,已完成滨江路、北门沟大道、肖家坝中央干道、玄武路、汉昌路和部分支线路等路段车行道修复及标识标线的修复和完善;完成了滨江路、红军路中西段、白鹤街、东台街、解放路、望江街、九曲溪南街、九曲溪北街、少陵路、星泓美好广场、钰桓江南周边、渡江路、杜里路等路段人行道修补;红军路西段和中段道路及红军路中段和东段的人行道拟纳入项目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项目投入,加大县城市政道路修复力度,确保居民安全出行。

二、关于“加强日常管养维护,对沥青路面轻微裂缝、坑槽、松散问题及时修复”的建议

我局积极探索改进沥青道路维护修复工艺,目前,已在滨江路部分路段进行实施,采取新工艺修复后,效果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开展市政日常巡查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巡查排查方法,增强巡查排查力度,缩减巡查间隔时段,及时发现并修复路面隐患点,竭力做好县城区路面维护管理。

三、关于“严把路面开挖审批关,推行最多“挖一次”改革”的建议

正如您所提,由于部分占道开挖修复不及时、修复质量不高,加之部分商铺店面偷挖私挖,造成县城区部分人行道、车行道破损、凹陷,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我局将会同经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城市人行道、车行道开挖规定,严格开挖审批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积极会商论证收取城市道路开挖修复费方案,由县住建局统一进行规范修复,避免出现道路反复开挖、开挖后修复质量差等问题。

四、关于“加大对重型车辆超重治理,减少因运输车辆超重对沥青路面造成破坏”的建议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证道路畅通,减少安全隐患,我局将积极协调交运部门,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重型车辆超重运输进行整治,减少对路面的破坏。一是开展源头治理。要求各源头企业所有车辆在配载时不能超过核定标准,严格按核定标准配载,严禁超限车辆出站、出场。对超过核定装载的运输车辆、所属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顶格处罚,确保源头治理,落到实处。二是流动和固定治理模式相结合。组建流动治超小组,联合公安、交警对城区周围所有货运车辆集中整治。经检测确认超限运输的车辆一律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同时移交公安交警记分处罚。三是加强科技治超力度。现拟定在回水安装一套不停车预检系统,对重点货运源头开展不间断的整治;在白桥、苍旺线设立流动检查站联合交警部门加强超限车辆整治。四是开展法治宣传。利用“路政宣传月”“法治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节点,采取召开建设单位联席会议、驾驶员警示教育约谈会等方式,向重点运输企业宣传保护公路的重要性,让群众了解到超限运输的危害性和治超的相关政策化解群众特别是车主的顾虑和误解,营造全民支持治超的舆论氛围,并督促企业、车主及司机自查自纠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旻    联系电话:0839-5222082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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