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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8-23 字体: [ ]

杨立道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加强城区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强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的建议

我局将积极对接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在相关媒体电台开展宣传,通过板报、发放法律知识传单、残疾人保障小手册等方式,倾听残疾人心声,积极记录好、处理好残疾人反馈的问题,维护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及时发布无障碍改造信息,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相关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氛围,使全社会能够多关心、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

我局将积极会同县残联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行政、教育、金融、医院、商场、酒店等公众提供服务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环境知识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结合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大力宣传引导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共创文明健康环境。

二、关于“加快对已建成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和管理”的建议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我局将积极参与探讨既有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维护的机制,拟与残联等部门协调探索解决无障碍设施改造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主体不清晰、机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相关办法,并会同综合执法等部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增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加强对城市道路、公厕等无障碍设施监督检查,整治无障碍设施不规范、被占用、被破坏等乱象行为。

三、关于“加强新建无障碍设施审核处罚力度”的建议

(一)规范审查,狠抓源头管理。一是从我县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论证、项目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加强设计审查的力度与深度,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设计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纸审查过程中将无障碍设计作为审查重点;三是在道路设计方案阶段,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残障人士的通行方便与安全。

(二)整体联动,狠抓过程管理。我局将持续对在建工程加强巡查和监督力度,切实把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范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全过程。落实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把验收环节,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质量监督的重点内容从严控制,无障碍设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关于“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队伍。联合相关部门逐步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老年人、残障人士、媒体平台人士等参与的无障碍监督员队伍,确立定期监督及反馈机制,实现及时反馈适时跟踪及时整改落实,把监督、反馈机制推向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二)加强执法监督。由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对擅自占用、损毁、破坏、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且未及时恢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造成相关后果、性质恶劣,触及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旻     联系电话:0839-5222082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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