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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2-09-07 字体: [ ]

张继军、付勇、陈康地、伏召勇、李涌杰、杨明忠、韩绍军、杨朝贵、王文华、李天军、李正忠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补齐农村保障短板”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摸清全县农村饮水保障情况真实家底”问题

今年4月28日—5月12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组、县水利局组成5个小组,采用“乡镇自查、县督导组复核+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共发现我县农村饮水存在供水规模跟不上现实发展需求、阶段性缺水、运行管护不到位三个方面等问题。已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逐一建立了台账,将分轻重缓急和资金到位情况全面进行整改。

二、关于“因地制宜,分类解决问题”的问题

对于因供水规模跟不上现实发展需求和阶段性缺水问题,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国资中心共同向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通过逐步实施乡镇供水站改扩建等“大管网、大集中”项目,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有效保障全县群众饮水能力及水质;对于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我局将按照《苍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及《苍溪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排查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督促乡镇、供水站、村,严格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属地主体责任、供水行业监管责任、供水运行管理责任,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三、关于“县级部门和乡镇要加强农村饮水保障的管理”问题
按照《苍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及《苍溪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文件要求,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国资事务中心等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能要求履职尽职,明确各自责任,落实各自责任,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工程安全、价格、管护等工作,全力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李居,联系电话:0839-5222801



苍溪县水利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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