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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13 字体: [ ]

王晓燕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一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县城区扬尘污染管控的建议”提案收悉。对你的提案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讨论,既有时代的考量,又对城市管理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培训。通过集中收看扬尘污染治理专家讲座、实地操作垃圾清扫收集设施等活动,加强对县城区各单位、社区干部、环卫工人等人员培训,提高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对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经营主体进行宣传指导,形成各个责任主体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强化城市道路保洁频次

结合卫生城市创建,采用人工加机械“冲、洗、擦、扫”等方式,增加道路和沿线行道树、绿化带冲洗作业频次,特别是污染天气前后,重点路段每日洒水保湿6次,不利天气影响时适时增加频次,每日机扫作业2次,雾炮喷淋2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人工普扫2次,其他时间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业频次。每周全覆盖冲洗街道、人行道1次。

三、强化工地源头扬尘监管

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固定守点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上路巡查执法,对县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全覆盖执法巡查,建立“建”“管”“运”多方联合检查制度,落实了建设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了工地开挖、渣土运输前置审核。督促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重点治理施工运输车辆进出不冲洗带泥上路、渣土车未密闭或密闭不严、渣土车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湿法作业不落实、苫盖标准执行不到位、建筑渣土和散装建材运输无覆盖、抛洒滴漏现象以及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等突出问题,强化在建项目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截至目前,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建筑工地16处850余次,检查各类运输车辆680余台次,共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20份,责令业主冲洗被污染的路面90余次,立案查处2起。沿街遗撒车辆,对不符合扬尘治理标准的要求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进一步遏制了扬尘治理问题发生,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

感谢你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联系人:田青,联系电话:0839-6091330)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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