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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2-09-06 字体: [ ]

巩兴梅、张晓霞、伏平、唐爱民、赵海艳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将早晚自习纳入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中小学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我县严格落实《实施意见》要求,财政、发改、教育等部门结合县情和教育工作实际,出台了《苍溪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确定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每天不超过2课时,分别确定了县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课后服务费收取标准、限定了月收费总额。

早晚自习不在规定的课后服务时间范围内,同时结合“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要求,为切实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不宜将早晚自习纳入课后服务范畴。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0839-5222895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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