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2-09-06 字体: [ ]

王琴、金昌福、梁小花、冯秀华、周霞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城镇周边学校落实就近入学和户籍地入学政策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化解大班额,整治择校热,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农村学校的合法招生权利,按《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2022年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苍府办发〔2022〕12号)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县教科局根据学校地理位置、办学规模、生源分布、交通状况、人口流动等因素统一设置招生范围,学校在设定的招生范围内招收新生。

一、规范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对象和行为,有效保障农村学校合法招生权利

一是县城区学校设定招生计划,城区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执纪问责。二是城区公办小学以招收划片区域内户籍生为主并兼顾招收进城务工、经商等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避免了农村适龄儿童无序流入县城区学校现象。三是城区公办初中招收陵江小学、状元桥小学、北门小学、龙王沟小学、东城小学、回水小学、六槐小学和茶店小学的六年级在籍毕业生,江南小学、庙垭小学、镇水小学和五里小学石家坝教学点的六年级在籍毕业生,同时招收陵江镇户籍回流的小学毕业生。四是县城区小学、初中各批次招生均实行网上申报,严格把关、网上随机审核,有效控制了县城区就读准入条件,兼顾了县城区和农村学校双方的招生权利。

二、规范县城区学校学生转入机制,有效巩固了农村学校的生源

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转入学生,需转入县城区学校的学生,由教科局统一审核,县教科局将结合城区学位空缺情况进行统筹安置。一是按户籍转入。需提供学生在县城区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户口簿和监护人在县城区产权房屋佐证(或实际居住佐证)。二是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转入。需提供监护人开学前近6个月的在县城区的居住证明(由公安机关核定)和监护人在县城区近6个月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营业执照,或单位用工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或县城区用工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等)。三是新调入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子女转入。需提供监护人在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调动或入职证明、县不动产中心出具的县城区无房证明和城区实际居住证明。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0839-5222895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8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