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关于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第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2-09-06 字体: [ ]

李晨维、史麒材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开发建设云台山景区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鉴往知来。针对云台山景区规划建设,需要尊重云台观作为道教场所的存在事实,亦即一代代道众,在几乎废墟上筚路蓝缕的加以重建,并理应期待来自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政策解读、文化倾斜和措施支持”的建议

历史上的云台山实为宗教场所,2006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即纳入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现已升级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从行业管理来讲,须接受民族宗教和文物部门双重管理。云台山的保护与利用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框架内合法合规的施行。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云台山的保护与开发,给县委县政府提出很多云台山的开发思路和建议,但后因一些特殊原因而未能得到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给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启动云台山开发。

二、关于“云台观、云台山是道家、道家文化的活样板、道教制度化发源地。展示了非同寻常的文化发展画卷。固然山多遗址遗存,均为史载名物。说到云台观的文物保护问题,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比如等白鹤楼、天师殿、紫微宫、九皇楼、九转亭、魅柏亭、望鹤亭等景观景点,得到恢复重建之后,再行文物保护比较可行”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现在的云台山是作为道教遗址保护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得在原址重建。现有的一些建筑只是在八九十年代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民间行为,严格意义上讲已属违建。随着法制日趋完善,现在复建白鹤楼、天师殿、紫微宫、九皇楼、九转亭、魅柏亭、望鹤亭等景观,审批手续相当复杂,难度极大。

三、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如何在保护好文物的同时更好发挥文物作用,让消失的文物陈列在广阔的大地上,让写在古籍里的遗产活起来,只有发展才能让云台山景区因有看点而生动。作为规划中的景区和景区中的核心,云台观和云台山是一体的,承载并延续着中国本土宗教。这,不是一个冰冷的文化标本,而是一个有温度的活态存在,因此需要对国家宗教政策进行正确解读,需要来自党和政府的文化倾斜,需要关联部门更灵活的协调和支持而非人为设限”的建议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与利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2020年9月28日,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要合理利用,使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由此可见,合理的利用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不是一味为了利用而肆意破坏文物。我局在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方面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绝不是人为设限。

四、关于“既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又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习近平把保护文物和继承发展传统文化联系在一起,强调传承中华文化是活学活用,古为今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从而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因此,以古人之规矩,行时代之呼声,开自家之生面,云台山、云台观和苍溪县大有可为”的建议

云台山云台观是我县极其重要的文物资源,道教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对于云台观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有很多文章可做,但一切都要依法依规进行,我局为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发打造云台山文旅项目,前期已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争取编制《云台观道教遗址保护规划》并争取省文物局实施云台山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力争在2023年内完成,并将委员们所提建议纳入规划编制,积极争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下一步的保护利用将遵循规划方案执行。

感谢你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县文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莫冬明,5222510)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6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