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维、史麒材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开发建设云台山景区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鉴往知来。针对云台山景区规划建设,需要尊重云台观作为道教场所的存在事实,亦即一代代道众,在几乎废墟上筚路蓝缕的加以重建,并理应期待来自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政策解读、文化倾斜和措施支持”的建议
历史上的云台山实为宗教场所,2006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即纳入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现已升级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从行业管理来讲,须接受民族宗教和文物部门双重管理。云台山的保护与利用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框架内合法合规的施行。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云台山的保护与开发,给县委县政府提出很多云台山的开发思路和建议,但后因一些特殊原因而未能得到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给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启动云台山开发。
二、关于“云台观、云台山是道家、道家文化的活样板、道教制度化发源地。展示了非同寻常的文化发展画卷。固然山多遗址遗存,均为史载名物。说到云台观的文物保护问题,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比如等白鹤楼、天师殿、紫微宫、九皇楼、九转亭、魅柏亭、望鹤亭等景观景点,得到恢复重建之后,再行文物保护比较可行”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现在的云台山是作为道教遗址保护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得在原址重建。现有的一些建筑只是在八九十年代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民间行为,严格意义上讲已属违建。随着法制日趋完善,现在复建白鹤楼、天师殿、紫微宫、九皇楼、九转亭、魅柏亭、望鹤亭等景观,审批手续相当复杂,难度极大。
三、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如何在保护好文物的同时更好发挥文物作用,让消失的文物陈列在广阔的大地上,让写在古籍里的遗产活起来,只有发展才能让云台山景区因有看点而生动。作为规划中的景区和景区中的核心,云台观和云台山是一体的,承载并延续着中国本土宗教。这,不是一个冰冷的文化标本,而是一个有温度的活态存在,因此需要对国家宗教政策进行正确解读,需要来自党和政府的文化倾斜,需要关联部门更灵活的协调和支持而非人为设限”的建议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与利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2020年9月28日,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要合理利用,使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由此可见,合理的利用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不是一味为了利用而肆意破坏文物。我局在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方面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绝不是人为设限。
四、关于“既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又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习近平把保护文物和继承发展传统文化联系在一起,强调传承中华文化是活学活用,古为今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从而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因此,以古人之规矩,行时代之呼声,开自家之生面,云台山、云台观和苍溪县大有可为”的建议
云台山云台观是我县极其重要的文物资源,道教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对于云台观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有很多文章可做,但一切都要依法依规进行,我局为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发打造云台山文旅项目,前期已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争取编制《云台观道教遗址保护规划》并争取省文物局实施云台山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力争在2023年内完成,并将委员们所提建议纳入规划编制,积极争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下一步的保护利用将遵循规划方案执行。
感谢你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县文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莫冬明,5222510)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