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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3-06-13 字体: [ ]

文笃荣、侯雪华、侯武涛等3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对原非贫困村政策照顾的建议》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乡村振兴阶段加强对非贫困村,特别是远离县城、场镇较远的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的建议

我县聚焦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行业部门专项规划,促成项目落地落实见成效。一是对农业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对标补短,巩固提升。二是乡镇以村、户规划为主体,县级行业部门及帮扶单位指导;乡镇分村对照村、户短板逐项规划,县级行业部门据此各自形成行业年度专项规划;根据村、户实际需求,在保基本的基础上适度提升,因村因户落实规划。三是坚持“村级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项目申报程序,从严审核,及时公示。今后将加强对非贫困村,特别是远离县城、场镇较远的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不断改善基础条件和生活环境。

二、关于“加强产业发展薄弱的非贫困村的政策上的支持”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12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和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溪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苍府发〔2021〕6号)文件精神,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计划投资16734万元,用于产业资金计划10118万元,占比60.46%;省级衔接资金计划投资7444万元,用于产业资金计划4896万元,占比65.77%,今后加强对产业发展薄弱非贫困的资金投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非贫困村产业提质增效。

三、关于“建立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偏远村制度,促进偏远村的发展”的建议

根据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工作的通知》(苍委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对部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进行适当调整,采取“一对一”或“N对一”方式,分别联系全县31个乡镇。主要职责任务为:一是强化调查研究,掌握社情民意。二是加强统筹指导,推动精准施策。三是着力真帮实扶,解决困难问题。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今后加强县级领导、部门重点关注偏远村,促进偏远村的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建议。

联系人:祁有恒,联系电话:0839—5222444。



苍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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