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淞、张玉萍、张家忠、黄旭、徐良英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疫情后加强对基层工作者心理健康关怀”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发放和其他部门防疫人员的同等福利”问题
根据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值班补助的通知》(广应对疫情指〔2021〕23号)精神,只对“‘两站一场’现场蹲点的值班人员;在应急指挥部直接参与应急工作和夜晚值班的人员(不含带班领导)”发放补助,其他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无政策规定发放补助。
二、关于“适当的给予她们一定的经济补偿,解决一些她们的困难”问题
针对相关人员目前暂无经济补偿政策。对确有经济困难或其他困难的,建议向当地政府申请困难救助,由当地政府通过相应的渠道解决。
三、关于“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发放防疫纪念礼品”的问题
县精神卫生中心已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专线,全面开展“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活动,活动期间将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及咨询。国家、省、市、县暂无发放防疫纪念品的规定。
感谢你们在疫情期间做出的贡献和辛勤付出,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奉猛,联系电话:0839-5222811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