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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3-08-30 字体: [ ]

杨垒委员:

您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的建议。我局始终坚持采取“私人订制”方式,由百姓点单,定制化改造,精准解决居民最关心、最急迫的问题,增强居民参与改造的动力。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推出“N轮征询”方式,就“是否改、哪里改、怎么改、谁来管、谁花钱”,通过倾听百姓呼声,准确掌握每个老旧小区的难点问题,综合居民意愿科学制定方案,将群众最急需最急迫的诉求纳入改造方案中,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实行“一小区一方案”。为了更好地推进小区改造,我们联合陵江镇及社区多次入户调查,征求改造意见,并召开改造提升方案征求会,对居民所提的雨污管网、花园绿化、门禁系统、消防安防、排危治漏、地面硬化、规划停车位和停车棚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

二、关于“下大力气推进统一规划”的建议。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注重内外兼修,改善“面子”的同时提升“里子”,更换陈旧管网、疏通排污管道、解决群众“堵心”问题,“先做减法,再做加法”,将拆违后腾出的空间,根据居民意愿增设公共休闲娱乐场所。此外,改善小区环境的同时,注重打造软环境,结合社区特点和居民从业情况,把文化元素增添到改善提升中,做到一个小区一个主题、一个小区一个亮点,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和文化氛围,让人民群众居住更舒心、生活更舒适。

三、关于“全面系统夯实各环节工作”的建议。高质量推动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条件的通知》、县住建局《关于2023年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报工作的公告》要求,将成立小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引进物业服务、引导业主缴纳房屋维修资金、落实居民出资责任等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增设电梯)的实施条件,坚持有章可循、建管并重,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和居民自治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不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改造成果,从而提高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由“要我改”到“我要改”的思想转变,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关于城市建设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旻  联系电话:0839-5222082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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